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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2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49)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通知中个别内容的表述需予以更正,现更正后的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15:00 至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案 1、会议审议事项提交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议案:《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议案:《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7)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议案:《关于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议案:《关于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议案4、6、7、8、9、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见 2016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燕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 8 号中利科技集团 邮编:215542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9。 2.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中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二: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股份____________ 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出席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填写“股数” 特此授权!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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