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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25版)

  成立时间:2009年4月2日;

  主营业务: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外加剂、建筑涂料、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及其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岳阳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6.36%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岳阳公司资产总额475,503,596.04元,负债总额113,911,688.03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361,591,908.01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31,891,054.90元,利润总额92,532,837.25元,净利润78,808,892.05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

  (七)公司名称:锦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公司”);

  注册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大街一段20号;

  法定代表人:许朝晖;

  成立时间:2010年7月9日;

  主营业务:各类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锦州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锦州公司资产总额416,544,380.43元,负债总额91,813,156.4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324,731,223.99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67,358,345.13元,利润总额45,363,582.95元,净利润39,377,058.35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锦州公司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为AA+。

  (八)公司名称: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公司”);

  注册地点:四平路421弄107号A03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波

  成立时间:2003年7月28日

  主营业务:建筑防水工程,销售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材料及售后服务。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上海工程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技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持有上海技术公司99.69%的股权控制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工程公司资产总额394,059,277.72元,负债总额277,374,164.0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16,685,113.68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92,499,565.56元,利润总额15,231,458.61元,净利润13,809,817.95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上海工程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AA。

  (九)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

  注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88号601房;

  法定代表人:杨浩成;

  成立时间:2009年5月26日;

  主营业务: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建材、装饰材料批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筑用沥青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沥青及其制品销售;销售普通砂浆;销售湿拌砂浆;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广东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东公司资产总额321,054,822.50元,负债总额230,941,191.3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90,113,631.12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503,649,108.36元,利润总额12,786,634.10元,净利润9,944,806.13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

  (十)公司名称:四川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

  注册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段503号;

  法定代表人:刘旭芬;

  成立时间:2009年5月15日;

  主营业务:可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水工程施工;研究、销售: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外加剂、建材制品;房屋修缮。

  四川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四川公司资产总额67,114,115.43元,负债总额26,006,103.2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41,108,012.21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76,234,165.98元,利润总额2,929,770.28元,净利润3,365,709.62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四川公司最新的银行信用等级为A。

  (十一)公司名称: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风行”);

  注册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禄脿街道办安丰营村委会上禄脿村;

  法定代表人:刘维中;

  成立时间:1982年3月1日;

  主营业务:各类建筑防水材料、水性涂料、建筑粘结剂、建筑防水原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承接各类房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昆明风行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昆明风行资产总额232,431,942.02元,负债总额107,138,236.4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25,293,705.58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26,950,219.98元,利润总额9,547,448.56元,净利润7,187,664.27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

  (十二)公司名称:惠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公司”);

  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精工南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海涛;

  成立时间:2010年8月16日;

  主营业务:制造加工各类建筑防水材料、防水涂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的生产;货物进出口。

  惠州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惠州公司资产总额304,693,550.84元,负债总额187,012,631.7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17,680,919.07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19,285,788.89元,利润总额23,769,300.17元,净利润19,951,146.59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

  (十三)公司名称: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公司”);

  注册地点:唐山市丰南沿海工业区荣盛街18号;

  法定代表人:靳曦;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6日;

  主营业务: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其他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承接防水施工、防腐保温施工;经营本企业生产及配套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唐山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唐山公司资产总额453,299,947.66元,负债总额292,578,588.9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60,721,358.76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01,420,729.80元,利润总额18,872,149.51元,净利润14,023,194.46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

  (十四)公司名称: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方雨虹”);

  住所:香港九龙湾宏光道1号;

  法定代表人:张颖;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贸易、防水材料销售、投资、咨询、培训;

  香港东方雨虹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香港东方雨虹资产总额30,088,618.96元,负债总额31,449,511.6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360,892.64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1,360,892.64元,净利润-1,360,892.64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

  (十五)公司名称:北京五洲图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五洲图圆”);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杨镇顺平路沙岭段甲2号院2幢2层201;

  法定代表人:王国华;

  成立时间:2012年8月6日;

  主营业务:销售日用品、五金交电、道路沥青、装饰材料、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形象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机械设备。

  北京五洲图圆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五洲图圆资产总额31,724,328.96元,负债总额33,654,399.7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930,070.82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6,121,658.04元,利润总额-3,784,003.45元,净利润-3,784,003.45元(2015年数据业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为前述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

  本次授信额度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上海技术公司为公司持股99.69%的控股子公司;岳阳公司为公司持股86.36%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技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持有上海技术公司99.69%的股权控制上海工程公司;天鼎丰公司、徐州卧牛山、江苏卧牛山、北京工程公司、锦州公司、广东公司、四川公司、昆明风行、惠州公司、唐山公司、香港东方雨虹及北京五洲图圆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前述各下属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前述各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均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其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认为前述各下属公司具备偿付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上海技术公司、天鼎丰公司、徐州卧牛山、江苏卧牛山、北京工程公司、岳阳公司、锦州公司、上海工程公司、广东公司、四川公司、昆明风行、惠州公司、唐山公司、香港东方雨虹及北京五洲图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7.5亿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均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3,5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2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16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48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1,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5,8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滩支行开设的01090325200120109070344 账户内,扣除环保核查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认购验资费和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389,5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1,410,500.00 元(以下简称 2010年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4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69,553.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73,379,984.39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100,699.7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54,279,284.62元,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7日汇入贵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单支行开设的2000000190410000029634账户内,扣除环保核查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认购验资费和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50,304.5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51,228,980.07元(以下简称 2014年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18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10年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578.0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6,418.59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投入159.4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7,986.56万元,2010年募集资金共计投入募投项目44,564.6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35.9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859.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35.9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23.30万元)。

  (2)2014年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14,031.1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2,784.90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5,415.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7,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890.9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951.5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890.9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60.64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10年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863.7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0年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7,441.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7,154.49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投入287.2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7,986.56万元,2010年募集资金共计投入募投项目45,428.3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1.7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73万元)。

  (2)2014年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23,251.3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37,282.45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2,784.90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25,415.9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7,7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39.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030.0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939.5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90.4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12月1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08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1、2010年募集资金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3万元(扣除2013年度投入募集项目的利息收入159.45万元、2015年度投入募集项目的利息收入127.82万元后的净额),已扣除手续费2.61万元。

  2、2014年募集资金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0.44万元(其中2015年度利息收入30.77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73万元(其中2015年度手续费0.97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0年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1年3月1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本公司将“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2,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中的“一条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生产线” 实施地点改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工业园区,涉及变更募集资金8,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7.72%,由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实施。

  (2)本公司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2,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卷材及年产2万吨防水涂料项目” 中的“一条年产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卷材生产线”实施地点改为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工业园,涉及变更募集资金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08%,由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9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鉴于昆明市政府 “退二进三”工作尚未取得实质进展,昆明募投项目建设土地不能按时交付使用,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昆明”一条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生产线”实施地点改为徐州市卧牛山,实施主体变更为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卧牛山”),涉及变更募集资金8,000万元,占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7.72%。原昆明项目待土地交付后以自有资金实施。

  2011年9月27日, 本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徐州卧牛山公司建设防水材料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并于2012年7月24日公告了同新沂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徐州卧牛山防水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本次变更后的 “一条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生产线”将作为卧牛山防水材料生产研发基地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000万平方米”项目中的一部分。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7,986.56万元(截至2011年1月14日),其中:锦州市开发区“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4,954.65万元;惠州市大亚湾工业开发区“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2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3,031.91万元。上述事项业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了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005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

  5、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

  2013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它募投项目的议案》。为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项目投资及相关费用支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将惠州市大亚湾工业开发区”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2万吨防水涂料项目”和岳阳”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项目”投资完成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57.98万元全部用于锦州市开发区”年产1,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建设。

  (二)2014年募集资金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3、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25,415.97万元(截至2014年8月11日),其中:唐山年产4,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7,765.05万元;咸阳年产2,0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及4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459.62万元;徐州年产9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累计投入10,835.29万元;德州年产1万吨非织造布项目累计投入6,356.01万元。上述事项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4)第110ZC2097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

  5、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情况: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0年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二)2014年募集资金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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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2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大宗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模式要求和日常业务需要,2016年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现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审议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开展的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大宗商品特别是沥青、聚酯切片(以下简称“PET”)等现货的价格基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

  由于公司沥青、PET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严格根据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大宗商品的需求规模确定开展套期保值的业务规模,同时亦会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管控。

  三、拟开展的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品种:2016年公司拟开展的大宗商品套期保值品种为沥青、PTA(PET的上游品种)。

  2、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3、交易对手:大宗商品生产商、期货经纪公司。

  4、流动性保障安排:公司本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沥青6,500万元、PTA1,500万元)。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如投入金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5、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

  四、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五、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应对

  1、市场风险:为规避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作为大宗商品消费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或过度保值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商品采购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履约风险:由于国内大宗商品套期保值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交易,各客户的保证金由证监会旗下的保证金监管中心监管,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强制平仓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收取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做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

  六、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逐利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投机行为,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套期保值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七、会计处理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已开展的套期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沥青、PTA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2016年度开展沥青及PTA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且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沥青、PTA的套期保值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上述套期保值事项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开展沥青及PTA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且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2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5年11月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知》(财会[2015]19号),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配套解释规定。变更日期按照上述文件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下列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重大影响事项:

  单位: 元

  ■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单位: 元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3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4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以及保荐代表人将通过互联网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5月4日15:00—17:00;

  二、会议选定网站名称及网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三、出席2015年年度报告说明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总经理刘斌先生、财务总监徐玮女士、独立董事苏金其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洪涛先生及保荐代表人郁韡君先生。

  四、会务联络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2、联系电话:010-85762629;

  3、联系人:张洪涛。

  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2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打造共创共赢的“合伙人文化”,形成共享愿景、共谋发展、共享利益的“合伙人机制”,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充分运用股份制经济组织形式的优良运行机制,挑选认同公司产品与文化、与公司有共同事业理想、并具有一定销售能力的工程渠道代理商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旨在通过制度性安排,以股权关系为纽带,以长期激励为导向,从根本上激发工程渠道代理商的能动性,实现防水行业内的聚合效应,推动公司规模与效益的提升。

  在充分尊重工程渠道代理商自愿的基础上,经过一定资格核验,公司拟与代永亮、贺来运、王全、陈纲庆、杨林宝等199名工程渠道代理商共同投资设立由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东方雨虹产业投资第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7,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3,850万元人民币,持有51.11%的比例;199名工程渠道代理商以现金出资共计13,250万元人民币,持有48.89%的比例。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主体为公司与代永亮、贺来运、王全、陈纲庆、杨林宝等共计199名工程渠道代理商。

  前五名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代永亮,男,身份证号:43061119750402****,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贺来运,男,身份证号:41282719750415****,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全,男,身份证号:23022319770108****,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陈纲庆,男,身份证号:21021919730729****,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杨林宝,男,身份证号:22012419711213****,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此次交易对方均为公司的工程渠道代理商,除此之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雨虹产业投资第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7,100万元

  注册地址:公司将根据需要,论证及选择合适的公司住所

  经营范围:投资;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节能材料的销售、安装、技术咨询(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出资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3,85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51.11%;其他199名股东以现金方式共计出资人民币13,250万元,合计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48.89%。

  2、前五名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公司与代永亮、贺来运、王全、陈纲庆、杨林宝等199名工程渠道代理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由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7,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3,85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51.11%;其他199名股东以现金方式合计出资人民币13,250万元,占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48.89%。交易各方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就此项投资共同签署投资公司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并及时办理投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设立投资公司是公司在工程渠道代理商群体推行“合伙人制度”的首度尝试,是对代理商激励模式的创新与升级。公司拟通过股权纽带关系,将代理商的利益与公司绑定,形成共享愿景、共谋发展、共享利益的“合伙人机制”,一方面,旨在提升代理商对公司的黏性与归属感,控制、降低代理商的流失风险;另一方面,从根本上激发代理商的能动性,培养其主人翁意识,以期推动公司规模与效益的提升,达到公司与代理商的双赢。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2、投资公司设立后,其内部治理机制、风险管控体系、对代理商的管理与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预期激励效果的达成也受到公司与交易对方合作情况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投资公司成立后,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需求与竞争、内部运营管理、团队建设和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带来的风险,未来经营效益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4、管理风险:随着下属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强化管理力度,保证对各下属公司的有效管控。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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