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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钦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家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艳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3月24日,公司与新余中兴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新云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彭荣涛、杨红磊、侯刚关于收购深圳银澎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澎云”)100%股权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出资56,000万元收购银澎云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银澎云100%的股权。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齐心集团,股票代码:002301)于2015年7月2日起停牌。经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武汉志诚泰和投资有限公司、付文、彭志南、任伟、丁宝胜、张占青、刘少炎、李永贵、朱丽华、裘锦明、蓝兴宁、蔡文俊、李秋季、林勇、凌强、任红凌、叶华、卢恒仟、李智、戴小梅、张为、彭国华、朱雨、朱纪德、吴保华、任晋、周玉堂、陈峰、刘乃源、朱胜华、杜敏、钱有春、韩薇、舒新莲、姜泠合计持有的北京志诚泰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100%。201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相关市场环境发生的变化,通过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已经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钦鹏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函告,获悉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4,599,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1%,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33,9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2.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5%。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6 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6-049)。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全体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董事会权限,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日期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登载于2016 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6-05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2、《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原件;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原件; 5、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8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飞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6 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一度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49)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登载于2016 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16-05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有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原件; 2、《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签字原件。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全体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超过董事会权限,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齐心乐购与新海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 (二)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 2015年度,本公司向新海诺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9,777,529.91元,2016年1-3月累计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22,084,484.62元。 2015年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心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新海诺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35,049,558.12元,2016年1-3月未发生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孙兆煜 2、注册资本:1,100万元 3、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47号数码港大厦1-509室 4、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及配件、非专控通讯设备、工艺品、首饰;动漫设计;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成立日期:1999年9月3日 6、关联关系: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29%的股权。 7、关联方股权结构 ■ 8、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齐心乐购、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齐心乐购与新海诺进行的采购货物的关联交易,按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 公司与新海诺共同设立齐心乐购是为了充分整合三方的资源,发挥各自的优势,打造一个以IT办公设备为主营产品和提供IT设备服务维保、更换和升级的B2B平台,通过该B2B平台实现终端企业线上采购,同时与公司目前以办公用品为主要产品的O2O平台实现产品的互补和客户资源的协同,即通过双电商平台的打造,增加公司现有O2O平台客户的办公电脑、电脑周边产品等IT设备的销售,同时为以电脑、电脑周边产品等为主要产品的客户的提供办公用品销售。 齐心乐购与新海诺之间的交易是公允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深圳齐心乐购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新海诺科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活动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公开、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因上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董事会权限,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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