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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deli@deliglass.com 互动电话:0550-6678809 3、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5、"公司"或"本公司"均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31日、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2日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15:00至2016年4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参加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87,40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139%。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5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0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90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1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4、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6、审议《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6年度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9、审议《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10、审议《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1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施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2、选举俞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3、选举彭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4、选举张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5、选举张伯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6、选举程英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安广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2、选举王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3、选举张洪洲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14、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黄晓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2、选举肖体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157,1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383%。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7,1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7.3189%,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83%。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5、审议《关于公司拟受让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42%认缴出资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16、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年)》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17、审议《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7,250,0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162%;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3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49%。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50,0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811%,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002%;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38,40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233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049%。 18、审议《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7,288,4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367%;反对118,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6333%;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88,400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6.9143%,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207%;118,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3.0857%,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33%;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五、独立董事分别向股东大会作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16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家军先生、詹鹏志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加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通知,并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施卫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请施卫东担任总经理,俞乐、张达、周卫忠、程英岭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请俞乐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请吴健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聘期为三年,自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后附吴健简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安广实、王烨、俞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施卫东、俞乐、程英岭、张达、安广实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王烨、张洪洲、彭仪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安广实、张洪洲、张伯平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童海燕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童海燕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2日。后附简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吴健先生 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专业。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审计部科员、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管理中心资产管理组组长、财务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审计部部长。 吴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不适合担任财务负责人的禁止性条件。未担任过其他机构董事、监事、高管,未持有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童海燕女士 1985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曾任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室主任助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2011年2月至今被聘为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7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1-2A-495)。每两年参加一次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童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童海燕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 邮政编码:233121 办公电话:0550-6678809 传真号码:0550-6678868 电子信箱:deli@deliglass.com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通知,并于2016年4月22日在公司5楼小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第二届监事会主席黄晓祖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上选举黄晓祖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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