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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朝宏、总经理杨万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秋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朝宏 日期 201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6-027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和平北路北巷5号晋西宾馆贵宾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朝宏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公司独立董事刘景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聘任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与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与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与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晋西铁路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与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九至第十四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3名,关联关系如下: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山西江阳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母公司,中国兵工物资华北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关联股东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6,376,996股。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志远、李付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晋西车轴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95 证券简称:晋西车轴 公告编号:临2016-028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2日在晋西宾馆贵宾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姚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认真审议、投票表决,全体监事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赞成的3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在编制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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