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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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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为主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资质证书,是行业内资质种类最全、等级最高的企业之一。秉持“绿色、低碳、文化、科技”的发展理念,以“国际一流绿色装饰综合集成服务商”为定位,业态涵盖室内装饰、幕墙、智能、机电、园林、新材料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目前正在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围绕打造“装饰工程、智慧家居、金融投资”三大业务平台的发展战略,夯实传统公装业务,积极发展定制精装、互联网家装、智能家居、金融投资等新板块业务,利用“一带一路”契机开拓海外市场,顺应“工业4.0”进行建筑产业化的研发,通过投资并购完善产业链,布局装修机器人、BIM、智能家居等信息化、智能化领域,为公司增添利润增长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2015年经营与回顾

  2015年,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打造“装饰工程、智慧家居、金融投资”三大业务平台,夯实传统公装业务,积极发展互联网家装、智能家居、定制精装、工程金融等新型业务,适应市场变化,加快“平台化”转型步伐。在公司承办的第十一届文博会广田分会场上,互联网家装、智能家居、定制精装三项新业务的推出获得众多客户、媒体、投资者的高度关注和认可。同时,公司完成了对深圳广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荣欣装潢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友迪斯数字识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毕马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增资,参与投资设立了深圳广田机器人有限公司、云万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布局人脸识别产品、装修机器人、成品装潢、BIM领域。公司蝉联2015年度《财富》中国500强,排名较上年度上升了32位;获得鲁班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14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16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16项。

  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部分在手订单未按期开工,部分在建项目施工进度放缓。同时,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后,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加大了对智能家居、工程金融等新业务的投入以及股权激励费用列支亦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1,001.09万元,同比下降18.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92.12万元,同比下降48.02%。

  (2)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3)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9月23日,本公司新设成立深圳广田定制精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自设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015年11月1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的议案》,注册资本1亿元,本公司持股为100%。2015年11月20日,将注册资本1亿元汇入深圳市广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广融担保)验资户。2016年1月8日,广融担保取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编号为粤8800525《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于2016年1月14日完成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融担保虽尚未取得工商部门的正式批准,但本公司对广融担保的货币资金等仍是可控的,出资行为也已履行完成,因此广融担保自注册资本汇入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志全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控中心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的董事8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1,001.0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16%;实现营业利润32,717.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92.1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02%。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原董事叶嘉许先生薪酬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核确认。

  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2015年度薪酬为110.32万元,原董事叶嘉许2015年度薪酬为33.71万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考虑到公司目前资本公 积金较为充足,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201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的提议,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公司本次拟转增金额为938,144,794元(按公司目前总股本625,429,863股计算),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承诺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刊载于2015年12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48270019号《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核字【2016】48270020号《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原独立董事杜庆山先生,现任独立董事王红兵先生、王全胜先生、高刚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志全先生、汪洋先生、李卫社先生、叶远东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期解锁条件,以及公司激励对象朱旭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4.20万股(按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前计算)。

  该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04月2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均发表了认可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杨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曾嵘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补选杨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杨伟强先生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部分高管职务名称、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部分高管职务名称、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6年05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杨伟强先生简历

  杨伟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8岁,毕业于郑州大学计算机系,并获得了北大光华管理学院EMBA学位及长江商学院EMBA学位。1995年至2007年间就职于TCL集团,历任TCL销售公司副总经理、TCL电脑公司总经理、 TCL集团高级副总裁及执行董事等职。2008年至2013年间担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总经理职务。现任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杨伟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兵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张平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此次公司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424.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朱旭辞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实施该次回购注销事宜。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黄乐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监事赵兵韬先生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公司同意补选黄乐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黄乐明先生曾于2016年1月14日辞去公司内控中心负责人职务,离任后其本人及近亲属未发生过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认真考虑,公司认为黄乐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在过去担任公司内控中心负责人、总审计师期间,已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比较熟悉,且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治理方面具有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进一步发展。

  增补黄乐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及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黄乐明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黄乐明先生简历

  黄乐明 男,195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中心负责人、总审计师。现任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所著论文曾先后获得湖南省机械工业会计学会三等奖、长沙市冶金机械局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会计学会优秀奖。

  黄乐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

  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424.2万股限制性股票(按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前计算)以及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朱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万股限制性股票(按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前计算)进行回购注销。该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办理,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批及实施情况简述

  1、201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2、2014年11月3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计划拟授予6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5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4、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赵波、陈泽自愿放弃认购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59人,授予数量由1,500万股调整为1,484万股,并决定以2014年11月25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15年06月02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5年06月03日。

  7、2016 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毕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由14,840,000调整为14,140,000股,激励对象将调整为58名,公司股本总额将调整为620,487,863股。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原因说明

  (一)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可分三次按照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40%的比例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其中第二次解锁需达到的业绩条件为: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以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下转B1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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