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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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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5版)

  ■

  (2)经营状况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北科良辰的35%股权,且董事长纪德法先生、副董事长袁忠民先生出任北科良辰董事,故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北科良辰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较为良好的履约能力。

  2、关联方SIGRINER AUTOMATION

  (1)基本情况

  ■

  (2)经营状况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SIGRINER AUTOMATION的50%股权,且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蔡亮先生担任SIGRINER AUTOMATION董事,故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SIGRINER AUTOMATION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较为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北科良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鉴于北科良辰系专业从事变频器、伺服驱动系统、PLC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代理销售的企业,并能够向本公司提供指定品牌的变频器等产品,作为部件以应用于本公司部分工业控制成套产品(通常为客户指定性需求),故本公司存在与北科良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拟与北科良辰相互签订相关产品的采购合同,相关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预计2016年度本公司因向北科良辰采购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将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北科良辰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SIGRINER AUTOMATION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SIGRINER AUTOMATION系专业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各类电梯和电扶梯的控制系统、配件、设备等的企业,新时达能够向其提供电梯控制系统、电梯控制柜及相关配件,故公司存在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拟与SIGRINER AUTOMATION相互签订相关产品的销售合同,相关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预计2016年度本公司因向SIGRINER AUTOMATION销售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公司将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SIGRINER AUTOMATION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较小,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与关联方均为独立法人,在机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相关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度有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6-02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德法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人员:

  (1)截至2016年5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

  8、列席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原红旗、刘奕华、王众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长津贴的议案》。

  在本项议案表决时,股东纪德法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刘丽萍、纪翌须回避表决。

  6、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第1-5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第3、4、5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第6项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6年5月25日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86-21-52383305。

  3、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时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6-02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公司总经理Nicholas Lee Cheng Syan先生、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蔡亮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李国范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冯骏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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