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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0版)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5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公司2015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9036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515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计提坏账准备 1、本公司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或符合重要性原则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 2、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587万元。经公司评估,对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坏账准备的计提具体明细如下: (1)应收账款本期增加坏账准备:272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②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 (2)其他应收款本期增加坏账准备:342.08万元。 ① 按类别列示: 单位:万元 ■ ②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 (二)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 对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公司期末存货的可收回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确认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8449万元;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7515万元。 单位:万元 ■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9036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515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转回存货跌价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影响当期利润减少9036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影响当前利润增加7515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 资》、《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公司关于2016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16年度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条款: 1、期货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锌、铜金属期货品种。 2、预计全年套期保值数量:锌:不超过 5 万吨;铜:不超过 6000 吨; 3、2016年公司拟循环操作投入套期保值业务金额(保证金)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5年度已审计净资产的4.44%)。 4、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 5、履约担保:保证金 6、交易杠杆倍数:15 以内 7、流动性安排:不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 8、清算交收原则:平仓或交割 9、支付方式:现金 10、违约责任:遵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 二、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最大可能的规避产品库存、在途原料因现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有必 要开展期货的保值业务。 三、开展期货投资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成立期货工作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落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具体业务由专人负责实施。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对此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有严格的风险控制规定。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有色金属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加工费 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交易所可能临时启动限仓措施,造成投资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运输困难可能面临实物 交割的风险。 (3)资金链风险:由于保证金不足可能导致头寸被强制平仓而造成损失。 (4)操作风险:因内部控制原因导致操作不当而产生的意外损失。 (5)法律风险:与相关法规冲突致使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已制订的套 期保值方案,操作上严格遵照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相对应的原则,风险可得到有 效控制。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 得相互兼任。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 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5)公司有专门的风险控制部门和作业人员,有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能 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 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6)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 风险。 (7)公司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期货交易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流动性强的特点,期货交易价格能充分反映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就葫芦岛锌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2016年度累计使用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加工 费,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平抑产品价格波动的有效 手段,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5〕39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已向葫芦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原营业执照(注册号:211400000023318)、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12076702-X)、原税务登记证(21140312076702X)进行“三证合一”,合并后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40012076702XL。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性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共召开五次会议: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审议《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8)审议《2015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5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6月17日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史衍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公司2015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公司201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工作的评价。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合法。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良好的内动机制,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尽职尽责,诚信勤勉,不存在违法经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结构合理,各项内控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能够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税政策,遵守《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规章制度。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无虚假记载,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及资产收购、出售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收购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出售事项。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合理,体现了市场公允原则,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精神,没有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7、关于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切实开展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合理控制了经营风险。 (2)公司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齐备,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建立内幕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1日
会审字[2016]2470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锌业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锌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锌业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魏弘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颖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静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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