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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3版)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依据《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职责、工作程序、文书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具体流程等予以明确规定。其中特别强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士担任;内部审计机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核查,开展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上述制度的制定和施行,从制度的层面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升管理效能奠定了基础。通过内部审计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有效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及营运效率,为防范资产流失、资源浪费和优化组织结构流程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控制活动

  1.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订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明确了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等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及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规定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控股子公司的设立、治理结构、监督与奖惩、资产管理、人事工资、信息披露等内容。依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策略等政策,公司通过正常、合法程序对控股子公司实施了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全面预算、统计考核、经营分析、信息披露等管理。公司督促和指导控股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同时要求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从制度建设与执行、经营业绩、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使公司对控股公司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2.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还制定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决策权限及相关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公司各项重大担保都严格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划分的权限进行决策和履行相应的程序,不存在越权或未按程序履行的现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3.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明确公司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同时制定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对投资项目的考查、调研、决策、实施、管理、评价等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4.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上,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司制定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关联方进行了定义、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交易决策、回避措施、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制度支持。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制度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及重大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的报告、流转、审核程序和披露办法以及保密规定;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和事宜,按规定的格式详细编制披露报告,在公司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披露的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及时修订因工作疏忽出现的信息披露错误;做好信息披露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督促并指导控股子公司严格按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保密工作。为让投资者更便捷地了解公司情况,建立了公司网站并开设了投资者专区由专人进行日常管理,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公平。

  6.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内部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和各商业银行之间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逐级审批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形式和地点,必须报股东大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对已完成、尚未完成或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公司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严格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规定的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组织开展。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况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况认定为重要缺陷: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公司以前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的负面影响、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重要缺陷: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体系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公司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47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16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告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1,000万元;

  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5、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

  6、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

  7、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该授信额度期限为两年);

  9、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万元(本授信额度由法泰集团有限公司、张亦斌先生、马玲芝女士提供担保);

  10、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本授信额度由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亦斌先生提供担保);

  1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12、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公司2016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11,000万元(壹拾壹亿壹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亦斌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48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及被担保对象: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

  201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在人民币137,000万元范围内,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2.62%,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对外担保额度概述

  根据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在2016年度对公司下属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3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各子公司2016年度具体担保预计如下:

  ■

  注:(1)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2)公司2016年度为深圳易软技术提供的5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深圳易软技术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35,000万元用以易思博软件大厦的项目建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

  (3)根据经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对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授权范围,公司已于2016年2月2日签署关于为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额度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合同。公司确认本次担保在2016年度公司对深圳易软技术担保额度范围内,该项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在上述额度以外,要求公司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需根据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软技术”)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深圳软件园二号楼202A室

  法定代表人:毛真福

  成立时间:2007年3月9日

  注册资本:25,680.78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

  深圳易软技术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详情可见公司于2013年5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暨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内容)。

  深圳易软技术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注: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3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亦斌

  成立时间:2008年04月28日

  注册资本:13,631.22万元

  经营范围:LED技术研发;LED外延片、芯片的生产、销售;LED照明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自有房屋的租赁;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新纳晶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2.14%的股权,苏州工业园区禾润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15%的股权,苏州纳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68%的股权,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56%的股权,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持有0.47%的股权。

  新纳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注: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电子技术”)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张亦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网络系统的研究与开发;电子产品、通讯和通信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9日

  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6%的股权,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新海宜电子技术45%的股权。

  由于新海宜电子技术董事会共计五名董事成员,其中三名成员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派,超过一半的数量,故将新海宜电子技术认定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新海宜电子技术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注: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各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和金融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为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为上述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信用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统一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其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因此,上述2016年度为各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为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度公司为下属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3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及项目建设需要,且被担保的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05,000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8.66%。其中: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191,000万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1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3,000万元。

  2、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78,490.14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1.60%。其中:公司实际为深圳易软技术提供担保余额为35,773.30万元;公司实际为新纳晶提供担保余额为34,138.84万元;公司实际为控股孙公司新海宜电子技术提供担保余额为8,578万元。

  3、本次公司2016年度为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137,000万元,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对外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2.62%。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49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亦斌先生、兰红兵先生、马崇基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苏州新海宜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2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45%的股权,公司拥有其表决权比例为60%);

  注*3 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4 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5 2015年11月11日,北京威视数据系统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海视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注*6 2015年11月3日,苏州工业园区海宏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苏州海中航空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北京海视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501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亦斌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4日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照相器材、日用品、家用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2014年度财务数据经北京中思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张亦斌先生控制。

  2、深圳市考拉超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红兵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软件园2栋202B室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7日

  经营范围:信息服务业务及相关信息咨询,网络技术咨询;软件产品研发和 销售;教育咨询;教育培训。

  考拉超课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

  注:2014年度及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新三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公开披露。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董事兰红兵先生控制。

  3、苏州海中航空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北区和顺路58号4幢1楼

  法定代表人:沈耀忠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飞机座椅类零部件、飞机厨卫洁具类零部件、汽车发动机壳体、移动通讯放大器壳体、电脑机壳及附件的加工生产;通讯配线设备加工装配;监控设备产品的销售;从事以上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通信电子工程施工;通信产品和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张亦斌先生控制。

  4、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环府路99号海逸大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亦斌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1月14日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网络设备及配套软件;销售:化纤、纺织品、丝绸制品及原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船板、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装潢材料;经营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自有房产出租;机械设备租赁;煤炭批发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张亦斌先生控制。

  5、苏州海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环府路99号海逸大厦602室

  法定代表人:范敬力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张亦斌先生控制。

  6、上海卓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路1758号1幢A-505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彤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通讯技术、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工艺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4年度财务数据经上海大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易软技术的参股子公司,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为关联法人,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2016年度拟发生交易的关联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交易时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主要交易条款,签订合同。公司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遵循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的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根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地点、实施难易度、整体客户关系及后续合作机会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

  (一)商品交易定价政策

  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

  2、对销售回款好的客户采用适度授信;

  3、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二)提供或接受劳务定价政策

  1、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

  2、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三)租赁土地、房产的定价政策

  1、当地土地发布信息价;

  2、房屋建设年限及其结构情况;

  3、当地周边房租价格;

  4、交易结算方式采用现金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的交易是基于资源合理配置,并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该等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持续性。

  2、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2,406.75万元仅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的1.2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42%,占比较小,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关联方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审议该交易事项时,独立董事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北京海视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考拉超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海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公平的,定价依据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持续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审议相关董事会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50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监事会职工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本次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选举张小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同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 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小刚,男,中国国籍,1976年2月生,大专学历。自1998年起在本公司任职至今,历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兼任西安秦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50,400股股票,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5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2016-043号公告内容,《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内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451,710.4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5,845,171.0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46,675,558.06元,减去在2015年度已分配2014年度现金红利17,183,370.21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82,098,727.28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8,733.48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个人投资者扣税后实际派发0.2250元)。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2016-046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作,保证了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进行,达到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的目的,增强了本公司运营管理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推荐陈卫明、顾雪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小刚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卫明,男,中国国籍,1960年10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1983年起任职于苏州东风通信设备厂、江苏富士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现任公司产品研发部经理,主管公司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顾雪华,男,中国国籍,1974年10月出生,大专。2005年3月起任职于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务部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52

  关于召开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在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A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6年5月15日——2016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A栋一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6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9.1、选举张亦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9.2、选举毛真福先生为公司董事;

  9.3、选举兰红兵先生为公司董事;

  9.4、选举马崇基先生为公司董事;

  9.5、选举叶建彪先生为公司董事;

  9.6、选举徐磊先生为公司董事;

  (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9.7、选举杨伯溆先生为公司董事;

  9.8、选举颜重光先生为公司董事;

  9.9、选举朱兆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 选举陈卫明先生为公司监事;

  11.2 选举顾雪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王则斌、杨伯溆、颜重光及前任独立董事左迅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注:

  1、第1、3-10项议案已于2016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16年4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2、11项议案已于2016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16年4月23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议案9、议案11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3、公司将对第5、6、8、9、10、11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5月9日—5月10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良玉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传真:0512-67260021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良玉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联系传真:0512-6726002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 邮编:21502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89;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仍需对议案九和议案十一的子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其中:议案九和议案十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9.01元代表议案九中的子议案1,9.02元代表议案九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九、议案十一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A、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B、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4、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5、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2016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6-053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亦斌先生、董事会秘书徐磊先生、财务负责人戴巍女士、独立董事王则斌、保荐代表人陈全。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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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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