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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因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于2016年4月1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9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非承诺保本型)(详见公司2016年3月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如下: 1、本次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5800万元,购买非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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