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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宫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年末增加1,630,000.00元,增长率54.33%,主要原因为期末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增加37,150,421.22元,增长率156.14%,主要原因为生产规模扩大预付货款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3,278,809.13元,增长率55.91%,主要原因为期末储备肉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年末减少11,531,556.17元,减少率50.09%,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提高了对管理团队的薪酬激励额度于2016年年初发放。 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加4,974,739.80元,增长率314.14%,主要原因为期末未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上年年末增加23,367.36元,增长率40.36%,主要原因为期末含银行未扣的已还农发行借款对应的3月22-29日期间借款利息。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34,078,549.63元,增长率38.54%,主要原因为本期原料价格上涨销售价格增长。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01,801,482.71元,增长率38.34%,主要原因为本期原料价格上涨单位成本增长。 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17,294.40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实现营业税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891,713.75元,增长率31.91%,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31,250.89元,减少率117.81%,主要原因为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56,582.50元,增长率38.74%,主要原因为本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利得增加。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04,388.09元,减少率50.04%,主要原因为本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0,252,329.18元,增长率606.66%,主要原因为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1,684,060.45元,减少率273.15%,主要原因为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090,182.65元,减少率127.94%,主要原因为本期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宫明杰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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