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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6-4-23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2)本公司未使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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