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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2016-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节能、环保的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提供高效节能的粉磨工艺系统为发展战略,致力于为水泥、矿山等生产领域提供粉磨系统的最佳解决方案。除上述业务外,2015年9月,完成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并购,主营增加了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业务。简介如下: 1、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设备 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设备用于水泥建材行业及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脆性物料的粉磨,是目前已知的最高效、最节能的粉碎设备之一,不仅具有处理量大,运转率高,稳定性好,有效提高金属回收率等特点。在水泥建材行业,辊压机粉磨系统设备作为一种高效节能的粉磨设备,已广泛应用于水泥生料、水泥熟料的粉磨中;在矿山行业,辊压机可以代替圆锥破碎机或球磨机,应用于金属矿石的细破、粗磨流程中,不但能够降低电耗和金属消耗,而且能够提高金属矿石的破碎效率,提高极贫金属矿的回收率和精粉的质量。 2、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 航空钣金零件的开发制造、航空精密零件数控加工、航空飞行器零部件的工装模具设计制造及装配、航空试验件及非标产品制造。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飞行器制造。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影响,隶属于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矿山冶金等行业持续低迷,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仍处于下滑态势,致使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面临上述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所属细分行业的现状,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挖掘市场潜力;同时,持续投入研发技术升级,稳步组织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资本运营模式寻求投资机会,布局公司实施战略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5年9月完成相关股权交割,德坤航空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投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业务范围拓展至航空零部件加工制造领域,该项投资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能力,进一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将对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的战略转型产生积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经营管理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6%;实现营业利润1.6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27%;实现净利润1.4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46%。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7,358.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6%;公司营业成本30,930.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56%;公司销售费用2,658.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1%;公司研发投入2,430.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7%,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1,565.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1.73%。 2015年9月,本公司完成收购德空航空100%股权,以2015年9月30日作为购买日,并在该日将德坤航空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德坤航空主要营业收入为航空零件及工装设计制造,自合并日至报告日实现营业收入3,508.89万元,实现净利润1,779.96万元,对本公司报告期整体业绩影响较小。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的原因说明如下: a.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2.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影响,隶属于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下游应用领域水泥建材、矿山冶金等行业持续低迷,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仍处于下滑态势,致使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b.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4.56%,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下降致使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c.公司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2.21%,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本年销售收入下降致使售后服务费、运杂费下降;二是因部分合同约定质保期到期,本年度冲回已计提未使用的售后服务费用。 d.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1.73%,主要原因系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发展战略进展情况 2015年,公司继续围绕高效、节能、环保的辊压机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致力于水泥、矿山等生产领域提供粉磨系统的最佳解决方案,为市场提供高效节能的粉磨工艺系统为发展战略目标。报告期内,获得授权有效国家专利31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进一步巩固了公司技术优势。 2)2015年度已披露经营计划进展情况 2015年4月23日,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八·(三)·1”中披露了2015年公司力争全年计划新签订合同4.50亿元。2015年度,经过公司销售团队的艰辛努力,在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下完成新签订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业务合同3.28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度,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上述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不会产生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分别经公司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2015年9月,德坤航空完成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公司持有德坤航空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5年5月13日、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本报告期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亚民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8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10:00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何亚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陶学明先生、谢庆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6CDA60181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5,409,523.44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2,540,952.34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13,419,249.32元,扣减分配2014年度股利160,400,0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165,887,820.42元。 依据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现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0,15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05,737,820.4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7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6%;实现营业利润1.6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27%;实现净利润1.4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 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结合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16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有关审计报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11:00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成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6CDA60181审计报告确认,2015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5,409,523.44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2,540,952.34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13,419,249.32元,扣减分配2014年度股利160,400,0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165,887,820.42元。 依据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和资产状况的前提下,现提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0,15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05,737,820.4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7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6%;实现营业利润1.6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27%;实现净利润1.4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在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利君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详见2016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结合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16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有关审计报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15:00)—2016年5月18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审议《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无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张娟娟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邮政编码:610045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1 2、投票简称:利君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利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如适用),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如适用)的,如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的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如适用)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应选董(监)事的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如适用),需设置为两个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姓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业绩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点举行2015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魏勇先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先生、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财务总监林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高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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