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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1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业务平台知悉,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的配偶王璐女士于2016 年4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12,000股。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的配偶王璐女士因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通过自己的证券账户于2016年4月21日买入公司股票12,000 股,成交均价20.155元,累计成交金额241,860.00元。上述买入的股票尚未卖出,暂未产生收益。
公司拟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2015年度报告,上述买入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8.17款的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相关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王伟先生及王璐女士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同时就本次违规买入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公司董事会已向王伟先生及王璐女士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王伟先生及王璐女士承诺: 鉴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存在有关短线交易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卖出限制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未来将在符合股票卖出条件时,第一时间将上述股票卖出,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对此深表歉意,并已通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上述人员立即开展自己及配偶证券账户的自查,并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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