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1-06-2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4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对《关注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认真、系统的核查,现就《关注函》提及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注函回复

  1、请说明截止目前你公司鸿蒙系统相关课程的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鸿蒙相关课程的具体形式、是否收费、相关课程内容及相较你公司现有课程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其他课程提供方、你公司提供鸿蒙课程是否存在稳定或独家的协议或授权等,并说明相关课程未形成收入的原因以及相关课程的经营对你公司近期业绩是否存在影响等,并结合近期股价涨幅情况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一)截止目前公司鸿蒙系统相关课程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课程提供方、你公司提供鸿蒙课程是否存在稳定或独家的协议或授权等

  截止目前公司鸿蒙系统相关课程主要包含鸿蒙设备开发课程及鸿蒙系统应用开发课程。上述课程以线下免费实训课和线上免费推广课的方式讲授,旨在推广鸿蒙系统并推广公司现有主营课程,课时很短且不收取费用,公司主营课程为为期4-6个月的系统性数字化人才培训课程,因此上述课程与公司主营课程存在较大差异。

  经调查IT培训市场情况,发现目前已有其他课程提供方讲授与鸿蒙系统相关的课程。鸿蒙系统为开源系统,我公司提供鸿蒙系统相关课程无需与华为或其他主体签订相关协议或取得相关授权。

  (二)相关课程未形成收入的原因及相关课程的经营对公司近期业绩是否存在影响

  截止目前公司鸿蒙系统相关课程,全部未收取费用,以公益性和推广性为主,尚无法形成收入,因此上述课程不会对公司近期业绩产生影响。

  (三)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

  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化人才培训业务,目前与鸿蒙系统相关的课程研发及讲授尚处于初期阶段,尚未形成收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请说明除问题1涉及的课程培训外,你公司目前是否存在同鸿蒙系统相关的其他业务,如不存在,请据实说明并充分揭示风险。

  回复:

  公司目前同鸿蒙系统相关的其他业务未形成收入,不会对公司近期业绩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请说明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了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如有,请说明相关报道是否符合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近期部分公共媒体发布将公司纳入“鸿蒙概念股”等相关内容的新闻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158.57倍,静态市盈率为211.9倍,市净率为11.99倍(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证监会行业数据显示,公司所处的“教育”行业滚动市盈率为56.12倍,静态市盈率为58.56倍,市净率为10.93倍。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化人才培训业务,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静态市盈率和市净率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7日,公司股价已累计上涨97.78%,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过大。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4、请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1)公司近期接待机构现场调研的情况如下:

  ■

  经核查,在上述调研活动中,公司接待人员仅对已披露过的信息进行解释说明、交流行业情况,未在小范围内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2)公司近期个人投资者电话咨询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听投资者电话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原则回答投资者问题,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5、请核查并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经核查,近期除董事长黎活明增持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且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董事长黎活明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日期间,增持本公司股份6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增持金额合计1,319,5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具体增持情况见下表:

  ■

  公司董事长黎活明增持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在增持前已发布增持计划公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6、你公司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公司自查以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书面说明》;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本版导读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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