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1-05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点公告

2021-06-2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8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为进一步做好本次股东大会的疫情防控工作,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由原通知中“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变更为“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本公司建议A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H股股东优先通过委托大会主席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1年5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28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

  至2021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在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举行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日期:2021年___月____日 签署: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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