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23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1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楚雄隆基在浦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川隆基在农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成套和高技术含量出口卖方信贷贷款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担保方式为免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2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

  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 担保数量:拟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可滚动使用,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94亿元和美元6.32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以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7.60亿元,供应链金融类担保余额为1.51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由20亿元增加至40亿元,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开展上述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原额度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概述

  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将企业和供应商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公司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仅限于公司的供应商,在该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公司在现有交易的供应商中选择资质较好的供应商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合作对象。公司基于和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景,与金融机构、上游供应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核心企业及供应商的竞争力。

  在公司、子公司和上游供应商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授权子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银行与第三方平台系统对接,为公司、子公司和供应商提供网络供应链服务。具体合作方式为:

  (1)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资料,根据采购需求将授信额度分配至下属子公司。

  (2)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系统向银行推荐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第三方平台中收到公司或子公司签发的付款承诺函后,可将此付款承诺函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银行,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3)银行向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发放融资。

  (4)公司及子公司应于每笔应付账款到期日前的约定时间,将全部承诺付款资金支付至协议约定的收款专户。公司对于自身及子公司承诺的付款具有无条件支付的义务。

  (二)额度、期限及合作金融机构

  (1)额度与期限: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上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开展上述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以上额度仅限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并执行的供应链金融合作协议为准。

  (2)合作金融机构:银行

  二、授权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关的协议、函件等必要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并执行的供应链金融合作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在不缩短现有供应商的付款账期且与供应商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前提下进行,不影响供应商的供货货期、产品质量等,对公司的日常采购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将有利于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履行支付供应商到期货款的义务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供应链业务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供应链金融业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94亿元和美元6.32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7.60亿元,供应链金融类担保余额为1.51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3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隆基”)、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

  ● 担保金额:为楚雄隆基在银行申请的3.74亿元人民币以内信贷业务提供担保,为银川隆基在银行申请的短期信用组合业务提供不高于3.875亿元人民币(含敞口部分)的担保。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94亿元和美元6.32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以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7.60亿元,供应链金融类担保余额为1.51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楚雄隆基在浦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银川隆基在农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楚雄隆基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的3.74亿元人民币以内的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五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2.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川隆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县支行申请的短期信用组合业务(业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进口信用证、出口信用证、出口商票融资、进口押汇、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担保额度不高于3.875亿元人民币(含敞口部分)。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1月12日

  2、注册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金山镇官洼

  3、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4、注册资本:5亿元

  5、经营范围:单晶硅片的加工、销售;电池片、组件及光伏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楚雄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9日

  2、注册地点: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东路15号

  3、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4、注册资本:10亿元

  5、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银川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9.94亿元和美元6.32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7.60亿元,供应链金融类担保余额为1.51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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