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2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1-02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6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列席监事:巴桑顿珠、汪玉君、刘海群、王川、旺堆,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刘长江、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丽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多吉罗布先生、白永生先生、乐勇建先生、拉巴次仁先生、马莹莹女士、潘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成功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敏忠先生、李子扬先生、胡洋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7月8日在拉萨召开公司2021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多吉罗布,男,中国国籍,1973年5月出生,籍贯西藏拉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硕士研究生。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厅科研所担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02年3月在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在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2005年9月至2009年3月在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5年1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西藏天路建筑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高级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高级工程师;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在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级工程师;2018年10月至今在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5月10日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多吉罗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董事长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多吉罗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多吉罗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白永生,男,中国国籍,1972年5月出生,籍贯四川省南充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5年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1995年7月在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七局”)科研所工作;2005年3月到2009年4月在河海大学水利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2011年9月到2015年9月任水电七局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5年9月到2017年1月任水电七局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程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2017年1月到2019年3月任水电七局副总经理,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国际工程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2019年3月到2019年8月任水电七局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国际工程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2月4日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白永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藏建集团董事、高管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白永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白永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乐勇建,男,中国国籍,1973年11月出生,籍贯江西东乡。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管理专业,1992年9月至1996年8月在江西省东乡县糖厂工作;1996年8月至1999年9月在江西省赣东冷冻食品厂担任副厂长;1999年9月至2001年1月在江西省东乡县愉怡乡担任乡长助理;2001年1月至2006年8月在江西省东乡县杨桥殿镇担任镇长助理;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宣传教育科担任干部;2007年1月至2007年8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宣传教育科担任科员;2007年8月至2010年9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宣传教育科担任副主任科员;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担任主任科员;2012年9月至2012年11月在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政策法规处担任主任科员;2012年11月至2016年6月在西藏自治区国资政策法规处担任副处长;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在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担任主任;2020年10月至今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乐勇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乐勇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乐勇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拉巴次仁,男,中国国籍,1976年4月21日出生,籍贯西藏日喀则。1997年毕业于内蒙古呼和浩特交通学校路桥专业;1997年7月到1999年9月在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工程处工作;1999年9月到2006年4月在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拉林、日谢、日拉项目部工作(工作期间:1999年9月到2002年7月在重庆交通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学习);2006年4月到2008年4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拉定、珠峰项目部现场负责人;2008年4月到2011年3月任西藏交通厅项目管理中心桑拉项目工程部部长;2011年3月到2016年12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省道201线然乌至古玉、古玉至察隅公路整治改建工程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12月到2017年10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7年10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西藏天源路桥有限公司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贝琼隧洞工程项目部经理;2017年10月到2019年9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西藏天源路桥有限公司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贝琼隧洞工程项目部经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总经理。2019年9月至至今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2020年2月4日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拉巴次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拉巴次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拉巴次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莹莹,女,中国国籍,1986年6月出生,籍贯陕西宝鸡,学历本科。2011年8月至2014年12月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办公室担任秘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秘书;2017年4月至2020年9月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纪委副书记、党(纪)办公室主任;2020年10月至今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纪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马莹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马莹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马莹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磊,男,中国国籍,1982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研究生,2013年6月起至2020年6月在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担任投资经理。2017年3月至2020年10月在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担任部门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在西藏金信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潘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潘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敏忠,男,中国国籍,1960年11月出生,籍贯陕西西安,本科学历,专业工业生产自动化。1983年8月至1986年4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工业部重庆六二研究所担任技术员;1986年5月至至今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工业部第二一三研究所第三研究室担任副主任、第九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主任设计师;2009年1月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担任委员;2018年1月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担任委员;2019年1月起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科技工业担任安全生产专家。

  截至目前,曹敏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曹敏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曹敏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曹敏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洋瑄,男,中国国籍,1964年5月出生,籍贯四川成都,学历本科,专业法律。1985年1月至1991年1月在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担任教师;1991年1月至2002年1月在中国物资储运成都集团公司担任经管处长;2002年1月至今在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胡洋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胡洋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胡洋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胡洋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子扬,男,中国国籍,1988年4月出生,籍贯四川成都,会计系博士研究生。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全职博士后;2018年7月至今在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担任副教授;2019年4月至今在四川大学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办公室兼任学术型研究生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李子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李子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李子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李子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1-02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6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巴桑顿珠先生召集并主持,列席高级管理人员刘长江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汪玉君先生、巴桑顿珠先生、王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监事会换届变更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巴桑顿珠,男,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籍贯西藏那曲市,大专学历。1997年毕业于广东省商学院;1997年8月在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工作;2004年7月到2008年11月任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8年11月到2013年12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到2016年12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到2018年10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支部书记(2015年3月到2017年7月在北京外国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18年10月到2019年12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支部书记,2019年12月到2020年3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党支部书记,2020年3月到2020年4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4月至今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14年1月起至2020年1月7日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4月2日起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巴桑顿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巴桑顿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巴桑顿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玉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历大专,2016年3月至2018年12月在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会计师;2018年12月至2020年10月在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代)兼任财务部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在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济师、财务经理。 2019年5月10日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汪玉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总经济师情况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汪玉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汪玉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川,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07年1月任绵阳雅化久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2007年1月至2011年2月任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片区经理,2012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2任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雅化绵阳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任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王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王川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1-02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6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7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7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7月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8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21年6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1-3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7月3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7月3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4楼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长江先生、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liuchangjiang2006113@126.com。

  4. 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7月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1年7月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本版导读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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