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21-07-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65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7月2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市场开拓竞争力,适应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布局,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具体拟变更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于2021年8月12日14:30在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66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7月23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能够有效推进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64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说明

  为提升公司市场开拓竞争力,适应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公司战略定位及发展布局,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具体拟变更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战略需要,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后,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简称“大金重工”、证券代码“002487”保持不变;

  2、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名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67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2日 星期四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日 星期二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8月4日 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8月4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8-6602618

  传真电话:0418-6602618

  联 系 人:陈睿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邮政编码:123005

  2、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7

  2.投票简称:大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

  本公司(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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