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7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邓成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管、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前任董事会秘书章湘云女士离任后,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经公司综合考虑,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经与章湘云女士沟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请章湘云女士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聘任章湘云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章湘云女士自离职后,未进行公司股票交易。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及联系方式

  章湘云,女,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西门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管理会计、皮埃西(PIC)中国财务经理、玛连尼法亚(Marini-Fayat)中国财务总监、天邦股份董事会秘书。

  章湘云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湘云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行知路8号南京国家农创园公共创新平台B座612

  电话:025-58880026

  传真:021-58883762

  电子邮件:zhangxy@tianbang.com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聘任高管、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高管、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章湘云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章湘云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职务资格和能力。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许 萍、鲍金红、张晖明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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