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长霍东先生因身体原因委托董事刘长勇先生代为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霍东先生、赵佳女士、王石山先生、刘长勇先生、章凯先生、孟湫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霍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提名赵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提名王石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提名刘长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提名章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提名孟湫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狄瑞鹏先生、周茂清先生、鲍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狄瑞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狄瑞鹏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周茂清先生、鲍禄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狄瑞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提名周茂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提名鲍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杜辉强先生、刘春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陶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杜辉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提名刘春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霍东先生、赵佳女士、王石山先生、刘长勇先生、章凯先生、孟湫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狄瑞鹏先生、周茂清先生、鲍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狄瑞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周茂清先生、鲍禄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霍东先生

  霍东,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2010年至2017年,就职于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青海庆华矿冶煤化集团、新疆庆华能源集团、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担任仁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自2018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霍东先生为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理事。曾获得“中国妇女儿童慈善奖”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霍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霍东先生与赵佳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赵佳女士

  赵佳,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目前担任仁东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自2018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赵佳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霍东先生的配偶,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王石山先生

  王石山,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南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民盛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石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4、刘长勇先生

  刘长勇,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学历。历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自2018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长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5、章凯先生

  章凯,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6、孟湫云女士

  孟湫云,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农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历任于中商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金玉盈(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等,自2018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孟湫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之关联企业仁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7、狄瑞鹏先生

  狄瑞鹏,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学硕士,美国新奥尔良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方向)。历任清华大学金融系助理教授、清华大学EMBA项目副主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助理院长,2016年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球高管课程项目主任。现任青海华鼎、模塑科技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狄瑞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8、周茂清先生

  周茂清,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融资租赁研究基地副理事长,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先后主持过1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0个省部级课题和若干个横向课题,参加过2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10余个省部级研究课题,出版专著10余部,在学术刊物和报纸发表学术论文近300篇;研究成果先后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三次。

  截至本公告日,周茂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9、鲍禄先生

  鲍禄,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授。曾获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在国际经济商务法、公司法以及仲裁法领域有着丰富的项目设计、谈判、组织领导、政府关系协调和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实务经验。发表过《“法律3.0时代”背景下的“法治中国”》、《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法律模式分析》、《法理学与比较法(第二版)》、《欧盟法制构建与发展的五十年》等著作。

  截至本公告日,鲍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陶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陶明先生简历附后)。现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杜辉强先生、刘春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杜辉强先生

  杜辉强,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内蒙古财经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易宝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杜辉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刘春阳先生

  刘春阳,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财务管理系理财学专业,本科学历。历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财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春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陶明先生

  陶明,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在山东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处任职,现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陶明先生专业知识扎实,综合能力较强,具有比较丰富的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陶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陶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陶明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陶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第五届监事会组成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陶明先生

  陶明,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在山东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处任职,现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陶明先生专业知识扎实,综合能力较强,具有比较丰富的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陶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霍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赵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王石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刘长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章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孟湫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狄瑞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周茂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鲍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杜辉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刘春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11:30,14: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亚涛

  联系电话:010-57808558

  联系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6位,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3位,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2位,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在相关金融机构借款情况概述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进展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获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借款3.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向兴业银行质押了其持有的916.833万股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公司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霍东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未及时办理完成续贷事宜,且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发生了兴业银行3.5亿短期借款本金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为维护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积极与兴业银行协商续贷事宜。期间,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2日共计向兴业银行归还借款8,000万元。最终双方就续贷条件未能完全达成一致,在公司控股股东仁东信息的支持下,公司与兴业银行进行了诉前和解,并于2021年3 月9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截至目前,兴业银行借款逾期本金余额13,652.97万元,上述《民事调解书》约定追加的控股股东持有的15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登记尚未完成。公司在《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续贷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0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中对兴业银行借款逾期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2、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进展情况

  2017年11月8日,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委托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保理”)发放2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两年,到期日为2019年11月8日,三方签署了《委托贷款协议》。本次借款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利保理100%股权作为质押,公司、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霍东提供了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前,公司及时与华融公司沟通借款合同续展相关事宜,并按其要求归还了借款本金2,000万元,剩余18,000万元展期。各方于2019年12月9日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协议》,约定其中2,000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到期,16,000万元于2020年11月7日到期。本次借款展期增加了控股股东仁东信息担保及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因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合并至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导致该股权质押担保尚未完成工商登记。

  2020年11月7日贷款整体到期后,各方签署新的补充协议,归还了500万元本金,剩余17,500万元本金继续展期,其中1,500万元展期至2021年3月31日,16,000万元展期至2021年10月31日。本次展期新增担保如下:①仁东信息、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3万股、327万股股票作为质押(目前尚未完成质押登记);②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其持有的长治银行113,850,000股股权(或因重组而对应置换的山西银行股权)质押给华融公司或华融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并办妥质押登记手续。如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办妥前述股票质押登记,所有债务立即到期。

  截至目前,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的1,500万元本金归还了1,039.77万元,剩余460.23万元逾期未归还,16,000万元尚未到期。因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治银行113,850,000股股权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妥质押登记手续,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对华融公司所有债务将全部到期。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中对华融公司借款逾期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3、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向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泉银行”)借款8,99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仁东信息、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霍东对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借款到期前公司向阳泉银行申请续贷,因阳泉银行涉及与其他四家山西省内的城市商业银行合并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的贷款合同未能签署完成,到期日当天公司归还了90万元本金,剩余8,900万元本金未归还。担保人仁东信息履行保证担保责任,于2021年2月25日代为偿还贷款本金1,400万元。

  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阳泉银行《债权转让告知函》,阳泉银行已将对公司的债权转让至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2021年3月25日,公司归还债权人本金1,024.65万。截至目前,公司剩余借款本金余额6,475.33万元,公司正在与债权人积极沟通续贷事宜。公司在《关于收到〈债权转让告知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0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对阳泉银行借款逾期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进展情况

  2017年2月10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75,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实际放款时间为2017年3月8日,到期日为2022年1月18日。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方式为:放款后第12月还本0.5亿元,第18个月还本0.7亿元,第24个月还本0.8亿元,第30个月、第36个月、第42个月、第48个月、第54个月分别还本1亿元,第60个月还本0.5亿元。担保方式为:①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郝江波及其配偶田文军、张永东及其配偶黎碧提供保证;②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公司持有的合利金融90%股权质押;③郝江波持有的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截至2020年3月8日,贷款本金实际余额4.15亿元,由于疫情的影响对公司资金流转造成压力,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调整贷款还本计划,并签署补充协议,将剩余贷款本金归还计划调整为:2020年9月8日还本0.4亿元、2020年12月30日还本0.4亿元、2021年3月8日还本1.85亿元、2021年9月8日还本1亿元、2022年1月18日还本0.5亿元,并新增了霍东、仁东信息保证担保。按上述双方约定,公司已如期归还2020年9月8日到期的4,000万元本金。

  截至目前, 2020年12月30日到期的4,000万本金、2021年3月8日到期的1.85亿元本金未能如期归还,目前实际贷款余额3.75亿元,逾期本金金额2.25亿元。

  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对中信银行借款逾期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尽快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续贷、部分偿还等方式。公司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减少相应支出、向控股股东借款、处置相关资产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尽快妥善处理贷款逾期事项。

  2、上述事项,公司正在与债权方积极协商以偿还贷款,化解借款逾期事项,但不排除债权方可能根据贷款合同、协议约定相关条款采取相关保全措施,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逾期罚息等责任,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2020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后续,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4,000万元、4,000万元、1,641.33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及2021年6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8,000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9,641.33万元未付。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2019年度业绩

  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投资”,更名前为“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洁科技”,更名前为“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关于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称“投资协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蔚洁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关于蔚洁科技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蔚洁科技实际控制人温志华应当以现金方式向仁东投资支付补偿金额1,134.2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41号《关于参股公司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温志华沟通协商,于2020年6月11日,温志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仁东投资签署《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57号《关于参股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温志华控股的上海杰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补充协议》之约定支付的第一笔业绩补偿款134.28万元。

  2020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温志华控股的上海杰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补充协议》之约定支付的第二笔业绩补偿款300万元。

  2021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温志华控股的上海杰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50万元。

  2021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温志华控股的上海杰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00万元。

  2021年5月31日,公司收到温志华控股的上海杰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00万元。

  2021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温志华控股的上海杰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00万元。

  2021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温志华控股的上海杰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业绩承诺方温志华业绩补偿款984.28万元,剩余150万元未在《补充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

  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持续关注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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