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56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自有资金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1-07-3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理财受托方: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5,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

  ●本次赎回理财收益:1,034,657.53元、182,000.00元、1,195,140.87元、1,912,225.38元、3,570,227.62元、1,580,000.00元、2,379,759.26元

  ●赎回理财产品名称:兴证资管鑫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信智安盈系列85期收益凭证、“银河金山”收益凭证6896期、“银河金山”收益凭证6851期、招商智远瑞丰玖月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固收安享系列31期收益凭证、招商智远瑞丰双季红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万元、5,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7,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926期、“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925期、信智安盈系列229期收益凭证、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智安盈系列242期收益凭证、信智安盈系列243期收益凭证、“磐石”910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兴证资管鑫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136期

  ●委托理财期限:2021/7/22-2022/2/16、2021/7/22-2022/2/16、2021/7/22-2022/6/22、2021/7/28-2022/1/26、2021/7/28-2022/1/26、2021/7/28-2022/6/28、2021/7/28-2022/6/28、2021/7/29-2022/2/23、2021/7/6-2021/10/11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上述议案于2021年5月28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25号公告。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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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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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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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金融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8,000万元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926期,期限为210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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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925期,期限为210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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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信智安盈系列【229】期收益凭证,期限为335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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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为183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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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000万元向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资管瑞丰双季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为183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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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信智安盈系列【242】期收益凭证,期限为335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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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信智安盈系列【243】期收益凭证,期限为335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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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磐石”910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期限为209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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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了兴证资管鑫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136期,期限为98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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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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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理财产品受托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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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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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相关意见如下:

  监事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力争通过投资获得高于同期存款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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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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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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