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公告编号:2021(临)一35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2021-07-3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案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30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新盛”)通知:公司关联企业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以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成投资”)系甘肃新盛“名义股东”而非真实股东为由,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七里河区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诉讼,并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七里河区法院(2021)甘0103民初457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 告: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远

  被 告: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世江

  第三人: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岳鑫

  第三人: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岳鑫

  案 由:股东资格纠纷

  诉讼请求主要为:依法确认原告黄河集团具有被告甘肃新盛的股东资格,第三人昱成投资(本案另一第三人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前身)持有的甘肃新盛45.95%股权系股权让与担保,昱成投资不具有被告甘肃新盛的股东资格。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亦不会对甘肃新盛的存续造成不确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案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兰州黄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2、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21)甘0103民初457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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