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7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9名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9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7月30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7月30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中、英文全称进行变更:中文全称由“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由“GUODIAN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CO.,LTD.”变更为“CHN ENERGY CHANGYUAN ELECTRIC POWER CO.,LTD.”(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公司中、英文全称,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等有关条款作适应性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调整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调整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汤湘希、周彪、王宗军,其中汤湘希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导致公司关联方发生了变更,加之目前情况较年初有所变化,需对重组后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经统计测算,202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年初预计的279,300万元调整为655,650万元,增加376,35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安陆新能源公司并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国能长源安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安陆赵棚风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8)。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7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化的情况

  (一)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于2021年2月4日、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0-020、028)。预计2021年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9,300万元。

  (二)重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合法持有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100%股权,湖北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关联方发生了变更,加之目前情况较年初有所变化,需对重组后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经统计测算,202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年初预计的279,300万元调整为655,650万元,增加376,3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 重新预计的物资采购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预计公司及所属单位物资采购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400万元。其中,与国能物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600万元,与国电配送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9,800万元。现因重组后关联方及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公司物资采购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较年初预计值发生变化,主要为:

  (1)由于与国能物资的采购结算方式发生变化,由采购方直接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导致与国能物资关联交易金额相应减少,预计金额由600万元调整至320万元,减少280万元。

  (2)由于资产重组后向国电配送采购物资新增汉川发电、青山热电、恩施公司、竹溪公司等单位,导致物资采购关联交易额相应增加,预计金额由9,800万元调整至12,100万元,增加2,300万元。

  综上所述,2021年公司采购物资的关联交易金额将由年初预计的10,400万元调整为12,420万元,增加2,020万元。

  2. 重新预计的燃料采购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公司根据各电厂与关联方签订的煤炭采购年度合同量、预计的合同履约率及相关情况,预计2021年度采购燃料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2,900万元。现因重组后关联方及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燃料采购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较年初预计值发生变化,主要为:

  (1)长源一发向青山热电采购燃料的年初预计金额为36,360万元。由于资产重组后青山热电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源一发与青山热电之间的交易不再纳入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此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0元,减少36,360万元。

  (2)公司所属电厂向国能销售采购燃料的年初预计金额为213,750万元。由于重组后公司向国能销售采购燃料的单位及年度计划量增加,加之2021年上半年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此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605,030万元,增加391,280万元。

  (3)汉川一发向山东燃料采购燃料的年初预计金额为2,750万元。由于山东燃料的煤炭现货价格较高,汉川一发计划全年不再与其发生交易,此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0元,减少2,750万元。

  综上所述,预计2021年公司采购燃料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由年初预计的252,900万元调整为605,030万元,增加352,13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 重新预计的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预计公司所属电厂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00万元。其中,公司与青山热电、汉川发电的销售商品关联交易年初预计金额分别为1,800万元、1,100万元。由于资产重组后青山热电与汉川发电均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与上述两家电厂之间的交易不再纳入关联交易预计范围,以上两项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均调整为0元,分别减少1,800万元和1,100万元。

  公司与龙源博奇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年初预计金额为400万元。由于资产重组后汉川发电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新增汉川发电与龙源博奇之间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金额3,500万元。

  综上所述,预计2021年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由年初预计的3,300万元调整为3,900万元,增加6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4. 重新预计的提供劳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预计公司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00万元,主要内容为与公司受托管理国家能源集团所属的湖北公司而收取的代管服务费。由于资产重组后湖北公司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费用不再纳入关联交易预计范围。

  综上所述,预计2021年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由年初预计的1,100万元调整为0元。

  5. 重新预计的接受劳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预计公司2021年度接受劳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600万元。现因重组后关联方及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较年初预计值发生变化,主要为:

  (1)公司接受武汉燃料提供的劳务费由年初预计的1,800万元调整至2,800万元,增加1,000万元。主要由于新增汉川发电与武汉燃料发生的燃料调运监管服务费。

  (2)公司接受电科院提供的技术监督服务费由年初预计的2,000万元调整至3,400万元,增加1,400万元。主要由于新增汉川发电、青山热电、恩施公司、竹溪公司与电科院发生的技术监督服务费。

  (3)公司接受龙源博奇提供的劳务费由年初预计的4,800万元调整至22,800万元,增加18,000万元。主要由于新增汉川发电与龙源博奇发生的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费用。

  (4)公司新建的集中管控信息系统今年全面上线运行,由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信息)提供系统运维服务,新增技术服务费用2,300万元。

  综上所述,预计2021年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由年初预计的9,600万元调整为32,300万元,增加22,7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祥喜

  注册资本:1320.95亿元

  主营业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神华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主要股东:国务院

  截止2020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79,079,292.16万元,净资产74,645,859.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184,144.64万元,净利润5,773,300.5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72.79%,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家能源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以煤炭、发电为主的综合性能源集团,世界500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简称“国能物资”)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韩方运

  注册资本:168,74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109室

  主营业务:机械电子设备、成套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设备、设施和工程设备的成套服务;电力、交通、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等。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109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止2020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606,462.90万元,净资产253,592.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1,018.23万元,净利润69,948.6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物资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物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国电(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国电配送”)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曹孔山

  注册资本:5288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食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电力设备、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Ⅱ、Ⅲ类)、金属制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美术品、汽车及配件;供应链管理;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17号楼2层-1号(园区)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0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80,177.59万元,净资产15,166.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9,940.91万元,净利润9415.1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电配送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电配送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五)国能销售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能销售”)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国旺

  注册资本:188,879.6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运输代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37号楼B1402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0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123,014.02万元,净资产786,806.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030,757.70万元,净利润189,448.9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销售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销售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六)汉川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龙源博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永智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设施安装、调试、运营、维修及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禁品)销售。

  注册地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镇电厂路1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股70%,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

  截止2020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31,139.71万元,净资产21,685.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113.01万元,净利润5,700.2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龙源博奇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龙源博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七)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简称“武汉燃料”)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平记

  注册资本:16,438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仓储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电力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燃料有限公司80%,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

  截止2020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2,330.62万元,净资产-30,520.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72.01万元,净利润574.8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汉燃料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武汉燃料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八)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电科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文飚

  注册资本:29,936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系统的生产;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安全咨询、试验、评价及相关技术服务;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相关技术路线、标准的研究及服务;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电力科技与环保》期刊出版;利用《电力科技与环保》杂志发布广告;自有房屋租赁。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境路10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截止2020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10,072.46万元,净资产95,593.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019.86万元,净利润4,513.6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科院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电科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九)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智深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冯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产品、智能化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仪表系统制造(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二街9号307号楼7716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14%,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46.86%。

  截止2020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56,445.72万元,净资产18,801.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373.24万元,净利润2755.3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深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智深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十)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国能信息”)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骐

  注册资本:155,812.801965万元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遥感地质勘查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环境监测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服务;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1905室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0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89,027.01万元,净资产228,599.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4,772.33万元,净利润6447.0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信息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信息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以上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1.国能物资、国电配送作为控股股东授权的物资经营和管理机构,对一定规模的设备、材料和进口物资实行统一打捆招标,对部分物资实行统一询价、集中配送。公司向其采购物资的价格通过其公开招标或询价确定。

  2.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向关联方国能销售采购煤炭的价格,对应年度合同采购部分,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指导意见,采用基准价加浮动价的定价机制确定;对应现货采购部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公开挂网询价。

  3.根据汉川发电与龙源博奇签署的《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龙源博奇获得的收益为汉川发电实际售电量与脱硫脱硝电价之积。根据国家发改委出台的脱硫脱硝电价补偿政策,燃煤电厂的脱硫电价为0.015元/千瓦时,脱硝电价为0.01元/千瓦时,共计0.025元/千瓦时。

  4.电科院的技术监督费按3.2元/KW的标准支付,其他技术服务项目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

  5.武汉燃料为公司所属部分火电企业提供水运煤调运监管服务及中转仓储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内其他发电集团和中转港的平均收费水平确定。

  6.公司所属火电机组DCS系统更新及升级改造委托原厂商智深公司,该交易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行情和国内其他发电集团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的平均收费水平确定。

  7.国能信息的信息系统运维费用根据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用户数量,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高效益,保证业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1.公司向国能物资、国电配送采购物资,有利于保证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

  2.国能销售作为国有大型煤炭集团,煤质稳定优良,资源组织及供应保障能力强。公司与国能销售开展煤炭采购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煤源结构,保障煤炭供应,合理控制燃料成本。

  3.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接受电科院和控股股东下属其他单位的技术服务,有利于得到更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与经济性,提升科技水平及创新能力。

  4.龙源博奇的控股股东龙源环保是国内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在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方面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与龙源博奇开展脱硝特许经营合作,可借助其综合优势,节省项目投资、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风险。

  5.武汉燃料为公司所属部分火电企业提供水运煤调运监管服务,有利于借助其专业管理优势,加强水运煤装载、计量、运输、接卸全过程监控,保证交货期,降低途损;利用武汉燃料拥有的沙市码头和储煤场提供水运煤中转仓储服务,有利于拓宽供煤渠道,实现燃料保供控价目标。

  6.国家从网络安全角度出发要求工业控制系统逐步实现国产化。智深公司是国内一流DCS供应商,长期致力于重大技术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服务,向火电厂提供整套自动化解决方案。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将机组DCS系统更新、升级改造及增加工控网络安全管控功能等项目交由智深公司实施,可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保障火电机组控制安全。

  7.国能信息为公司提供集中管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有利于借助其专业优势和标准化服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高效、安全、稳定运行。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28亿元。上述关联交易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相关情况详见2021年2月4日、2月9日、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021、022、027、032。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时,公司累计12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审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如下:

  ■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彪、汤湘希、王宗军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2021年采购物资、采购燃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77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并投资建设安陆赵棚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低碳化发展趋势,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11,280万元,在湖北省安陆市设立“国能长源安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安陆新能源公司”),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安陆赵棚风电项目。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安陆市与广水市交界处,核准装机容量5万千瓦,安装17台风力发电机组,项目静态总投资36,840万元(不含外送线路),动态总投资37,587万元(不含外送线路)。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批复并列入国家和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项目名录,水土保持、环境影响及接入系统等支持性文件已取得。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设立安陆新能源公司并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成立全资子公司情况

  1. 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11,28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长源安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11,28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安陆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主要为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0%

  (二)投资光伏发电项目情况

  安陆赵棚风电项目位于湖北省安陆市与广水市交界处,核准装机容量5万千瓦,安装17台风力发电机组。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批复并列入国家和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项目名录,水土保持、环境影响及接入系统等支持性文件已取得。根据项目咨询单位的评估意见,项目静态总投资36,840万元(不含外送线路),动态总投资37,587万元(不含外送线路)。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优势

  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推动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优化电源结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是国家战略规划方向,是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途径。加快风电等新能源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政策的客观要求,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落实公司“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举措。

  安陆赵棚风电项目位于湖北省安陆市与广水市交界处,该区域风资源及风电上网条件较好,该项目已纳入2020年国家批复的平价风电项目名录,电量、电价和消纳基本有保障。湖北省随州及孝感区域属于全省风资源富集区,公司在此区域已建成投产中华山、中华山二期、乐城山及吉阳山等4个风电项目,在此区域继续投资建设安陆赵棚风电项目,有利于形成风电开发的规模效应。该项目为已投运吉阳山风电项目的加密项目,可共用部分道路等共用设施,节省投资,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二)投资风险分析

  1. 电价风险:根据政策要求,本项目需于2022年12月底前并网方可享受0.4161元/千瓦时的电价,项目工期存在一定的紧迫性,需加快工程建设。本项目已纳入国家发改委2020年拟建平价上网项目名录(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按照国家风电项目的平价政策,属于优先发电权,电价执行当地的火电基础电价,按要求需与电网公司签订20年购售电合同以保证电价。如未来不能按此实施,参与市场交易电价存在一定的下降可能,影响项目经济性。

  2. 限电风险:本项目未考虑限电,未来湖北省限电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如消纳情况变化将影响项目盈利能力。

  3. 自然环境破坏风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砍伐林木、对林区破坏的问题,也可能会因施工不当,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同时建设期间的施工道路建设也会造成地表土石环境破坏及水土流失等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和水保、环评报告的批复意见开展工作,同时,在工作中加大协调力度,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处理好公众舆论的参与问题。总体看,自然环境破坏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安陆赵棚风电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公司清洁能源比重,优化公司电源结构。该项目能满足公司对外投资收益率的要求,按现阶段国家和湖北省地方对风电项目的有关政策,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投产后有利于增加公司营业利润。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设立“国能长源安陆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并投资建设赵棚风电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赵棚风电项目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项目已列入国家和湖北省2020年平价风电项目名录,已取得核准批复以及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等支持性文件;加快风电等新能源发展是公司补短板、强弱项、优化电源结构的需要,也是公司应对国家和湖北省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考核的需要;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形成区域风电开发的规模效应。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就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安陆赵棚风电项目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78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15~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审议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075)。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章程修订对照表》。

  3.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076)。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黎、崔琳娜;电话:027-88717137;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34009@chnenergy.com.cn、12070878@chnenergy.com.cn。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 对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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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导读

202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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