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6月2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2年7月18日起,中银证券将增加代销本公司以下基金:

  ■

  投资人可在中银证券办理本公司基金开户业务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另外,我司旗下基金参与中银证券申(认)购等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银证券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银证券销售的基金,默认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银证券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人在中银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6月25日起进入清算期。《宝盈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全文于2022年7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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