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9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李林、何伟、冯军等42名自然人诉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李建生、陈丽、李兴虎等19名自然人及四川省首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一案,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5月11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11月12日、2022年6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6号、2021-059号、2021-074号、2022-043号公告。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川民申3644号),经法院审查,李林等42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李林等42人的再审申请。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李林等42人的再审申请,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2〕川民申3644号)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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