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4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在汽车零部件业务下滑,业务亏损持续扩大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半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导致的。

  报告期内,在疫情反复、供应链部分受阻的情况下,公司克服困难,加快复工复产,并强化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管理,严控成本和费用,顺利完成了既定的交付任务,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70%,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带动整体的盈利水平较大幅度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0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响应尖端装备建设的迫切需要,公司基于当前发展阶段,从整体战略发展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顺德产业基地项目和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募投项目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及沈阳光启尖端装备产业园,经过上述调整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2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22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王今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议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2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投项目变更概述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启技术”)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发行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调整及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调整了产业化项目部分募投产品方向,同时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部分调减,调减资金转投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

  募集资金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顺德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沈阳光启智能装备产业园的议案》,公司终止了产业化项目,产业化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216,309.66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216,309.66万元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存储和管理。公司将继续积极挖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系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0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公司是国内最早实现超材料技术在尖端装备领域应用的企业,凭借自主研发的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先进产品,成为了我国新一代尖端装备的核心供应商。自2017年完成非公开发行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超材料业务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近三年超材料行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67%,其中超材料产品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83%。“十四五”期间,尖端装备行业进入爆发式增长的战略机遇期。

  为了响应装备建设的迫切需要,公司基于当前发展阶段,从整体战略发展方面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拟对当前募投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 709基地:根据二期的规划拟增加21,586.33万元的固定资产投入,增加5,003.00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及基本预备费,项目总投入增加26,589.33万元,达到175,182.33万元;增加深圳光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作为实施主体;

  2、 研发中心项目:结合公司在超材料产品设计、制造、测试及试制等方面的需求,拟更新设备清单及设备投入规模,设备及安装工程投入金额123,405.76万元(原投入137,035.30万元);拟增加光启尖端作为实施主体,并租赁公司709基地87,851平方米的场地建设研发中心(涵盖部分厂房、检验场所及实验室),相应增加基建工程装修费用13,629.54万元;实施期限拟延长至2026年7月;

  3、 终止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沈阳项目:基于当前尖端装备行业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外部因素,结合公司聚焦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主航道的战略布局以及生产基地建设的统筹安排,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沈阳项目,项目终止后的结余资金一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使用;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产业化项目、沈阳项目、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终止后未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0万元。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结合公司经营性资金缺口的测算,公司拟分批次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拟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

  另外,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201,632.52万元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存储和管理。公司将继续积极挖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上述调整后,公司在超材料技术研发、生产、测试及工艺制造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大幅提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变更审议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709基地

  本次调整前,709基地的实施主体为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尖端”),项目总投资148,593.00万元,建设期为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72个月,分二期建设,一期、二期建设期各36个月。项目拟新建115,500平方米生产场地及配套设施,购置先进设备用于公司生产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完全建成后年产值可达163,372.00万元,净利润40,905.00万元,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充分转化公司的领先技术,提升盈利水平。

  709基地一期已取得土地证,完成了立项、环评等备案、审批程序,一期生产部分已于2021年3月率先竣工投产,一期投产后,短时间内实现了由小批量生产到大规模制造的迈进,并在2021年第四季度迎来了产能的爆发;顺德尖端已于2022年6月通过竞拍方式获得了二期107亩土地的使用权,并于7月5日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同步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二期项目的备案、环评等手续。

  由于项目实施主体顺德尖端目前尚未取得尖端装备行业相关资质,无法直接对外销售公司尖端装备产品以形成收入。2021年开始,顺德尖端的母公司光启尖端租赁709基地的部分场地开展超材料产品的大批量生产交付工作。

  2、研发中心项目

  本次调整前,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光启超材料,总投资144,000.00万元,实施地点位于深圳龙岗,项目用于提升公司在不同应用场景下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的设计、制造、测试及试制的能力。项目建设用地由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所有,光启超材料拟租赁该地上建筑物实施募投项目。项目已于2015年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及环评手续,原定于2020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受建设地块市政工程影响,建设方工程设计方案需要与市政方协调后进行,并配合相关方面已重新报规、协调地铁进场时间及施工进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项目推迟至2023年12月完成建设。

  鉴于实施场所尚未完成建设,项目实施空间有限,当前已完成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电磁性能检测中心的建设,其余部分进展滞后。

  3、沈阳项目

  本次调整前,沈阳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投资36,440.00万元,作为公司尖端装备研发生产配套,用于公司生产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项目建设期为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5年,完全建成后年产值预计27,554.00万元,净利润8,858.00万元。

  沈阳项目已于2018年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及环评手续,当前已完成部分厂房的主体封顶及外立面建设,鉴于沈阳项目建设规划进行了调整,当地每年的施工期较短,叠加疫情原因,进展滞后。

  4、运营中心项目

  本次调整前,运营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光启技术,总投资40,950.00万元,该项目建设期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3年。项目作为产业化项目的配套项目,主要在公司的运营总部、全国重点产业化基地和中心节点城市新扩建展示、营销、服务、研发、物流中心网络,以增强公司客户服务的核心能力、实现公司营销服务体系的全国化布局、支撑原产业化项目的落地和市场推广。

  公司已在深圳总部、北京、成都等地建立了区域运营中心,服务就近的客户,支撑了尖端装备的产业化的市场推广。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运营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

  5、信息化项目

  本次调整前,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光启超材料,总投资为10,459.13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3 年。包括搭建网络架构、建设网络安全应用、数据中心等软硬件基础支撑设施,实现办公自动化、企业资源计划管理、供应链关系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制造执行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智能化。

  公司于2018年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手续,当前已完成网络安全应用、数据中心、协同办公管理平台(OA)、人力资源管理系统(eHR)、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等信息化软硬件的建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息化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

  截至 2022年3月31日,上述5个拟调整的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待增资金额。

  (二)终止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沈阳项目的原因

  1、终止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项目的原因

  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均为公司原产业化项目的配套项目。产业化项目是公司为实现从传统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向超材料装备行业转型的战略目的,基于当时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针对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市场做出的项目决策。鉴于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发展迅速,上升为公司主航道业务,且公司现有超材料尖端装备产能不足,公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终止了原产业化项目,并新设709基地以及沈阳项目,对超材料尖端装备配套生产能力予以扩充和提升。

  由于行业特殊性,尖端装备产品进入批产阶段,公司将会获得客户长期、稳定的订单。公司已在尖端装备主要客户所在地北京、成都等地建立了区域运营中心,足够满足公司尖端装备产品的营销推广工作;信息化项目已完成了网络安全应用、数据中心、协同办公管理平台(OA)等信息化软硬件的建设,涉及生产、研发相关软硬件的内容已合并体现在公司709基地以及研发中心项目中。

  因此,基于公司聚焦尖端装备主航道的战略布局,运营中心项目及信息化项目已完成了阶段性的预期目标,拟对原产业化项目配套用途的运营中心项目以及信息化项目进行终止。

  2、终止沈阳项目的原因

  得益于公司709基地一期的率先投产,公司具备了大规模交付超材料产品的生产能力,产品性能、质量、可靠性在过去两年已经过了实践的检验,获得了行业内多家重要客户的多项研制和批产订单。当前709基地一期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二期产能足够满足公司中长期的交付任务需求。

  沈阳项目原计划作为公司的区域生产中心,补充709基地的产能,就近满足客户的需求。鉴于沈阳项目建设规划有所调整,当地每年的施工期较短,叠加疫情原因,进展滞后;并且超材料尖端装备产品作为特种电磁功能产品,工艺复杂,需要根据场地的变化进行工艺调整,调整后的产品经过公司以及客户一系列的检验、试用等程序才能大批量生产交付,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产品的生产效率。

  因此,鉴于公司709基地一期及二期设计产能足够满足公司中长期的交付任务需求,沈阳项目建设进展滞后,生产基地的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维持并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拟对沈阳项目进行终止。公司已与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拟于本次变更方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正式签署框架协议、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协议的解除协议,政府拟原价收回项目建设用地,公司归还对应的产业扶持资金3,000.00万元,项目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由我方自行处置。产业扶持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未摊销,退还不会对公司的损益产生影响;项目已形成资产的处置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不会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综上,公司对进展滞后且不符合公司尖端装备主航道业务的募投项目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基于审慎投资、资源配置优化的原则,拟对运营中心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沈阳项目做终止处理。项目终止后的结余资金一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使用。

  三、调整709基地、研发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一)调整709基地的说明

  由于土地价格上涨以及二期规划的建筑面积增加,公司拟追加对709基地的投资,调整二期的部分建设内容,具体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

  变动说明如下:

  1、 拟增加土地投入:由于二期土地价格上涨,拟增加2,778.00万元的土地投入支出;

  2、 拟调整二期的建设内容并增加基建工程费用:公司在吸取一期超材料厂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拟优化二期厂房的布局,增加容积率,并预留部分场地拟用于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因此二期的建筑面积拟增加到173,422平方米(原项目一期及二期合计规划11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相应增加18,808.33万元的基建工程投入;

  3、 拟增加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鉴于土地及基建工程的投入增加,同步增加5,003.00万元基本预备费;

  4、 拟增加总投入:因为上述投资计划的变动,709基地的总投入拟增加26,589.33万元,达到175,182.33万元;

  5、 拟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已具备尖端装备行业相关资质的光启尖端作为实施主体。顺德709基地已成为公司超材料业务最大的生产基地,但实施主体顺德尖端尚需履行较多程序才能获取尖端装备行业相关资质,短期内无法直接对外销售公司尖端装备产品。为充分利用709基地的产能,光启尖端于2021年开始租赁709基地部分场地进行大批量生产交付。因此,拟追加光启尖端作为实施主体,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

  6、 追加投入的资金来源:产业化项目终止后未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7、 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利润指标等数据不进行调整。

  上述调整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后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所需的项目备案、安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后续进展情况,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调整研发中心项目的说明

  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结合公司在超材料产品设计、制造、测试及试制等方面的需求,拟更新设备清单,增加光启尖端作为实施主体,租赁公司709基地部分场地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实施期限拟延长至2026年7月,具体投资计划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调整说明如下:

  1、 拟调整研发检测设备清单及投入规模:原设备清单于2015年制定,与当前超材料研发中心的实际需求存在差异,为更好发挥研发中心项目对公司超材料尖端装备业务的支撑作用,拟更新设备清单,整体设备及安装工程投入规模达到123,405.76万元;

  2、 拟增加实施主体:鉴于光启尖端作为公司尖端装备业务的主要业务主体,拟增加该企业作为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光启超材料共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3、 拟增加实施场所:实施场所增加公司佛山顺德709基地。原实施场所位于深圳龙岗,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所有,公司原拟租赁该场地建筑实施募投项目。因为地铁施工影响,导致项目拟租赁建筑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进展缓慢。因此,公司拟通过光启尖端租赁顺德709基地部分厂房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4、 增加基建工程-装修费用:拟租赁顺德709基地87,851平方米的场地(涵盖部分厂房、检验场所及实验室),需增加装修费用13,629.54万元;

  5、 拟延长实施期限至2026年7月:2020年4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由于拟新增实施场所、调整设备清单,相关基建工程及设备采购需要一定周期,拟继续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7月。更新后的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6、 实施方式:由于原实施主体光启超材料与光启尖端无直接股权关系,两家公司均为光启技术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变更拟通过光启技术减资收回光启超材料部分募集资金并对光启尖端增资的方式进行。

  上述调整是公司分析募投项目进展滞后的具体原因,结合业务发展需求后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尖端装备市场升级换代加速的行业背景下,公司超材料产品在核心尖端装备中的渗透率逐步提升,最终客户的需求、直接客户下达的交付任务不断增加,带动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因此,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从而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

  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和承诺如下: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不会对其他存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结合公司经营性资金缺口的测算,公司拟分批次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取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拟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

  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201,632.52万元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存储和管理。公司将继续积极挖掘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的实施将满足公司在各类装备平台产品从研发、生产、测试及工艺制造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超材料尖端装备领域产业链的垂直整合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对公司后续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并且,经过系统性的梳理、资源优化整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大幅提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事项,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议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或变更)、审批等手续。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8月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7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7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7月28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 (传真或书面信函需在2022年7月28日17:00前送达公司)。

  5、会议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6581658 邮箱:ir@kc-t.cn

  3、邮政编码:518057

  七、 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5”,投票简称为“光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8月1日召开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22年7月2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

本版导读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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