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08-01 来源: 作者:

  (上接A22版)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9,961.52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74,903,797,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00%,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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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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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首家从事电影发行业务的民营企业,深耕影视行业多年,不断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现已成为行业知名的全产业链布局的电影集团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影的投资、发行、院线及影院业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

  1、投资业务

  投资业务分为主投业务和参投业务。

  (1)主投业务

  主投业务,也称主投主控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影片的发起人和主要投资人,从影片的选题策划、立项筹备、其他投资方引入、预算编制及管控、关键演职人员选择等方面全面把控影片的投资及制作工作;对于影片的具体拍摄及后期制作等环节,公司采用外聘承制公司的方式完成。影片上映后,公司负责按协议分配或支付各参与方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主投并上映的影片共计6部,累计实现票房收入119.17亿元,其中票房超过10亿元的影片4部,票房超过1亿元的影片5部。《中国机长》改编自四川航空3U8633迫降的真实事件,记录平凡英雄的奇迹瞬间,在2019年度国产影片中票房排名第四,在中国电影史上票房排名第十五;《烈火英雄》真实还原“大连7·16油爆火灾”现场实景,讴歌消防队伍用生命维护人民财产安全的无私精神,在2019年度国产影片中票房排名第七。《中国医生》根据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中国各地的医护人员在武汉前线抗击疫情的故事,为2021年暑期档票房冠军且在2021年国产影片中票房排名第七;《长津湖》以抗美援朝战争第二次战役中的长津湖战役为背景,讲述了在极寒严酷环境下中国人民志愿军英勇作战扭转战场态势,成为中国影史票房冠军。公司主投的主旋律题材影片在中国电影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发行人主投的都市情感悬疑电视剧《阳光之下》于2020年12月26日在芒果TV播出,实现了口碑和收益的双丰收。

  (2)参投业务

  参投业务指公司投资由其他方发起的电影项目,并在影片上映后,按投资比例或协议约定比例获得影片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参投并上映的影片共计14部,累计实现票房收入102.02亿元,其中票房超过10亿元的影片4部,票房超过1亿元的影片6部。《我和我的祖国》在2019年度国产影片中票房排名第三,在中国影史上票房排名第十二;《飞驰人生》在2019年度国产影片中票房排名第六;《我和我的家乡》在2020年度国产影片中票房排名第二;《我和我的父辈》在2021年度国产影片中票房排名第四。

  发行人参投的动作喜剧影片《肥龙过江》于2020年春节期间在网络视频网站爱奇艺、腾讯视频联合播映。

  2、发行业务

  发行业务分为代理发行和买断/保底发行。

  (1)代理发行业务

  代理发行业务是指公司从电影投资方或其授权方取得影片的代理发行权,进行影片的宣传推广及销售等工作,并按影片票房收入的约定比例取得代理发行佣金。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发行的影片共19部,累计实现票房收入151.41亿元,其中票房超过10亿元的影片5部,票房超过1亿元的影片9部,典型影片包括《长津湖》《中国医生》《中国机长》《飞驰人生》《烈火英雄》等。

  此外,公司于2015年11月与好莱坞娱乐金融公司TSG及美国六大电影公司之一的20th Century Fox合作,通过参与投资获取海外影片在国内的发行代理权,与国际市场接轨,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发行业务的收入和市场份额。

  (2)买断/保底发行业务

  买断/保底发行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一次性支付固定价款或承诺保底价款的方式取得影片的发行权,并负责影片的宣传推广及销售等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买断/保底发行并上映影片7部,累计实现票房收入28.49亿元,其中票房超过10亿元的影片2部,票房超过1亿元的影片3部。报告期内,公司保底发行的有影响力的影片包括《拆弹专家2》《叶问4:完结篇》《决战中途岛》等。

  3、院线业务

  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取得国家电影局颁发的《关于同意成立博纳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的批复》,获得电影院线资质,对以资产联结或者签约加盟方式加入院线的影院进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末,博纳院线旗下共有加盟影院108家,银幕905块。其中,资产联结型的自有影院共有92家。

  4、影院业务

  影院是电影产业链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终端。影院主要为电影观众提供影片放映服务,同时还从事餐饮、卖品、衍生品销售等增值服务以及贴片广告、场地广告等影院广告经营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共拥有自有已开业影院101家(包括海外影院1家),银幕总数841块。2021年,公司旗下影院实现票房收入7.51亿元,市场占有率为1.60%,位列国内影投公司第九名,平均上座率位于行业前列。

  公司采用一流的放映工艺标准,拥有先进的进口数字放映设备、音响系统和银幕,采用环保材料高标准打造观影厅,从放映技术和观影环境上全方位确保优质的观影品质。公司与世界放映技术领先的IMAX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影院拥有25张中国巨幕、28张IMAX巨幕以及15个由博纳自主研发的BONA ONE影厅、2个CINITY高帧率影厅和10个SCREENX厅。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影院“博纳影城”的品牌建设,通过技术升级、系统管理、精细化运营等措施,提升放映技术及服务质量,保持公司在放映终端市场的竞争力。公司的升级影院品牌“博悦汇”已成功进驻上海外滩金融中心、马来西亚吉隆坡云顶Sky Avenue商场、重庆长嘉汇、天津凯德MALL等高端地段,未来将持续利用自身产业链的优势为观影群众提供更多的定制及差异化服务。

  随着公司影院管理日渐成熟及规模效应渐显,影院业务的收入逐年稳步上升,成为稳定持续的现金流来源。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现代化多厅国际影院运营布局,提升影院经营业务市场排名,通过下游业务的持续扩张拉动上游业务,从而实现电影业务的全产业链协调发展。

  公司旗下的影院均为控股型影院,目前主要加盟博纳院线,部分加盟第三方院线,并由院线公司统一管理。

  (三)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业务覆盖了投资、发行、院线和影院环节,综合行业内电影公司票房收入和产业链覆盖情况,将主要竞争对手确定为中影股份、上海电影、万达电影、华谊兄弟和光线传媒。其中中影股份、上海电影是国有企业,万达电影、华谊兄弟、光线传媒和本公司同属民营企业。下表是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产业链环节覆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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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发行人均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了电影行业产业链的某些环节开展业务,相同环节的运作方式无重大差异。

  1、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中影股份于2010年由中影集团联合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央广传媒发展总公司、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限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中影股份业务涵盖影视制片制作、电影发行、电影放映及影视服务四大业务板块,涉及影视制片、制作、发行、营销、院线、影院、器材生产与销售、放映系统租赁、演艺经纪等众多业务领域,与世界二百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数百家著名电影企业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2016年8月9日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创作生产了各类影片百余部,电影代表作有《狼图腾》《百团大战》《中国合伙人》《建国大业》《建党伟业》等,电视剧代表作有《恋恋不忘》《大路上》《大平原》等。中影股份旗下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技术先进、设施完善,拥有世界级规模的摄影棚,全数字化的电影后期中心,具备电影声音制作、画面剪辑、数字中间片制作、视觉特效制作、动漫制作等完善的电影制作能力。中影股份拥有全国最大的数字电影发行管理平台,在数字影片发行领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近年来发行了近千部国内外影片。

  截至2021年末,中影股份拥有直营控股影院共138家,银幕1,048块。中影股份旗下的控股院线、参股院线共有银幕20,687块和260.15万席座位。

  2、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影成立于1994年,于2016年8月17日上海电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电影的主营业务为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具体包括电影发行和版权销售、院线经营、影院投资、开发和经营、广告营销、电子票务、技术服务等,形成了“专业化发行公司+综合型院线+高端影院经营”的完整电影发行放映产业链。

  2021年,上海电影参与了包括《悬崖之上》、《大城大楼》、《天书奇谭4K纪念版》等影片的发行及推广工作。截至2021年12月末,上海电影拥有已开业直营影院“SFC上影影城”共54家,银幕数共计392块,旗下联和院线加盟影院总数为724家,银幕总数共计4,653块。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电影成立于2005年,于2015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2019年5月,万达电影收购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目前万达电影主营业务为影院投资建设,电影投资制作、发行、放映及相关衍生业务,电视剧制作及发行,游戏发行等。

  2021年万达电影实现票房收入62.2亿元(不含服务费),较2019年同期下降20.6%,观影人次1.6亿,较2019年同期下降20.5%。截至2021年末,万达电影国内拥有已开业影院790家,6,750块银幕,其中直营影院699家,6,063块银幕。2021年万达电影主投主控的《唐人街探案3》《误杀2》《海底小纵队:火焰杯》《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4》等多部电影,其中《唐人街探案3》累计实现票房超45亿元。

  4、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华谊兄弟成立于2004年,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华谊兄弟主要从事电影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及衍生业务;艺人经纪服务及相关服务。

  2021年,华谊兄弟出品上映了《温暖的抱抱》《侍神令》《盛夏未来》《铁道英雄》、《古董局中局之掠宝清单》等影片。

  5、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光线传媒成立于2000年,于2011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为电视节目和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和发行业务。

  在电影业务方面,光线传媒以国产影片的发行业务为主,同时也参与影片投资和制作。2021年,光线传媒上映了《人潮汹涌》《明天会好的》《你的婚礼》《阳光姐妹淘》《革命者》《五个扑水的少年》《以年为单位的恋爱》等影片。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深耕影视行业多年,是行业内少数完成电影全产业链布局的影视行业领军企业,实现了产业链条的闭环且相互协同发展,多项业务在行业中名列前茅。

  1、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并上映的影片共有20部,累计实现票房收入221.19亿元,取得了良好的商业成绩。其中,票房超10亿元的国产影片8部,占全国票房超过十亿元的国产影片总量的26.67%,实现票房占比30.27%;票房过亿元的国产影片11部,占全国票房过亿元的国产影片总量的5.95%,实现票房占比18.14%。公司体现出了打造商业大片方面的市场优势,多部影片成为年度爆款,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其中《长津湖》位居中国影史票房冠军,《红海行动》和《中国机长》在中国电影史上票房收入分别排名第九位和第十五位,《长津湖之水门桥》仍在公映中,目前实现票房收入超过40.6亿元,排名中国影史第八。

  在取得票房佳绩的同时,公司多部影片在中外各大电影节获奖,获奖数量在民营电影公司中位居前列。其中,《红海行动》获得第17届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故事片、中宣部第15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第34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故事片奖、第14届中美电影节最佳影片奖、第32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导演奖等;《中国机长》获得第32届东京国际电影节中国电影周最佳作品、第15届中美电影节最佳影片奖;《无双》获得第14届中美电影节年度优秀电影、第30届香港电影导演协会最佳电影奖、第38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及最佳导演奖等;《明月几时有》获得第37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及最佳导演奖、第17届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故事片等。

  以《智取威虎山》为开端,公司开创了近年来真实事件改编的主旋律题材电影商业化的新篇章。公司的“山河海三部曲”系列电影《智取威虎山》《湄公河行动》及《红海行动》成为了弘扬时代精神、引领主流价值观的主旋律电影代表作,屡获国内外大奖。2019年,在中宣部及国家电影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精心打造的主旋律系列电影“中国骄傲三部曲”《中国机长》《烈火英雄》及《决胜时刻》,成为国家电影局特别推介的七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影片中的三部,上述影片汇聚众多知名主创演员,合计实现票房收入47.43亿元,取得了票房和口碑的双丰收,成为中国主旋律电影商业化运作的成功典范,为行业树立起新的标杆。

  在2021年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公司再次推出主旋律系列电影“中国胜利三部曲”,其中《中国医生》讲述全国医护人员英勇抗击新冠疫情的故事,票房收入超过13亿元,系2021年暑期档票房冠军;讲述抗美援朝的史诗级战争巨制《长津湖》在国庆档期上映,书写了中国军人不可战胜的英雄传奇,该影片以57.75亿元的票房成为中国影史票房冠军及2021年全球票房亚军。

  2、发行业务

  公司是首家从事电影发行业务的民营企业,优秀的发行能力是公司的传统核心竞争力。自成立以来,公司已发行影片超过250部,成为了累计票房率先突破400亿元的民营电影发行公司。除2020年及2021年由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外,近年来公司发行影片票房总额及票房占比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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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每年发行业务均稳居民营发行公司前三名,2019年至2021年,发行并上映的国产影片共18部,累计实现票房175.21亿元,其中,2019年公司发行国产影片累计票房收入80.89亿元,占2019年国产电影票房收入的19.65%;2021年公司发行国产影片票房收入75.62亿元,占2021年国产电影票房收入的18.94%。公司发行的影片题材丰富、类型多样,全面覆盖了国内各个重要档期,取得了优异的票房成绩及良好的市场口碑。

  3、院线业务

  公司于2019年2月取得了《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出台后的第一张电影院线牌照。2019年4月首家影院正式加盟博纳院线,截至2021年12月末,博纳院线旗下加盟影院共108家,银幕905块,其中资产联结型的自有影院92家,外部签约加盟影院16家。博纳院线旗下加盟影院于2021年实现票房收入7.36亿元,放映场次151.15万场,年度观影人次超过1800万,单银幕产出80.95万元。根据拓普电影数据库,在2021年票房收入前500名的影院中,博纳院线旗下加盟影院占了16家。未来,随着自有影院数量和票房增长以及公司院线加盟业务的拓展,院线市场份额及排名有望进一步提升。

  4、影院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已在北京、上海、杭州、宁波、重庆等城市投资建成并管理101家五星级标准现代多厅影城,银幕总数841块,在全国重要电影票房市场中完成了初步业务布局。

  五、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影放映设备、营运专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其中电影放映设备占比最高。电影放映设备包含的主要内容为放映机及服务器、银幕系统、还音系统、爆米花机等,其中没有经营租赁的设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各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100%

  2、主要设备

  公司经营使用的主要设备为放映设备及音响设备,主要包括数字放映设备、IMAX 放映设备、3D 放映设备、电影还音设备、4D设备、卖品设备等。公司数字放映设备、音响设备总体状况良好,除正常更新、修理外,不存在重大报废等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可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2项房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红阶大厦6单元自有房屋不动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第三方承租的主要办公、经营用房共129处,租赁面积为538,766.93平方米。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44项注册商标。

  2、著作权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取得了10项电影的著作权。

  3、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域名81个。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影业务、影院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冬所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均未从事电影业务及影院业务。

  2、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配偶为金巧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金巧巧设立了个体经营实体象山巧姐影视文化工作室,金巧巧与其母亲于晓梅合计持有北京巧巧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金巧巧之母亲于晓梅原持有北京巧巧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巧巧影视”)99.2%的股权和舒曦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66.67%的股权。上述四家主体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舒曦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已注销,2018年9月,金巧巧及其父母与无关联独立第三方樊华丽和尚青军协商一致,将巧巧影视股权全部予以转让,并更名为北京顺利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巧巧影视对外转让的主要原因为避免与发行人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转让具有合理性,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胞姐(长姐)为于东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于东辉设立了个体经营实体上海故人来影视策划工作室(已于2020年5月11日注销)、安吉故人来影视文化工作室(已注销);上海故人来影视策划工作室及安吉故人来影视文化工作室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东辉博瑞影视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辉博瑞”)的原股东结构系于东辉持股51%、吴孟璋持股49%。为避免与发行人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2017年11月,于东辉与无关联第三方张瑞奇协商一致,将其持有的东辉博瑞51%股权全部转让给张瑞奇,并退出东辉博瑞的经营管理层。东辉博瑞对外转让的主要原因为避免与发行人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转让具有合理性,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股权转让前,东辉博瑞除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即“CCTV6 电影频道”,以下简称“电影频道”)系发行人主要客户外,报告期内,东辉博瑞的其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重叠。电影频道系国内较大的电影电视版权采购商,由中央宣传部实际控制,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东辉博瑞通过市场公开方式向电影频道销售电影版权,未利用发行人的客户资源,且其销售的电影版权来源系其独立取得亦与发行人无关,因此东辉博瑞与发行人部分客户存在重叠具有合理性。

  东辉博瑞的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均独立于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构成利益冲突的情形;东辉博瑞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合计6,000.96万元,占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合计的0.76%,占比很小。东辉博瑞与发行人部分客户存在重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其他利益安排。

  (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胞姐(二姐)之配偶为李琦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李琦岩持有海宁星环影视有限公司39%的股权并担任经理,同时持有北京博纳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文化”)100%的股权。海宁星环影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不存在重合,博纳文化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电影发行;摄制电影(单片)”,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存在重合。

  除博纳文化的主要客户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电影”)系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外,报告期内,博纳文化的其他客户及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不存在重叠。但华夏电影属于境内电影发行业务的末端结算主体之一(另一家为中影集团),因此博纳文化和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存在重叠系行业特征之一,较难回避。博纳文化主营的电影发行业务客户与发行人的电影发行业务客户同为华夏电影系行业特征所决定的,符合电影发行行业的一般规律,因此博纳文化与发行人部分客户存在重叠具有合理性。

  博纳文化的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均独立于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构成利益冲突的情形;博纳文化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合计不足一千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仅有28.05万元,业务量很小,不存在与发行人竞争业务机会的情形。博纳文化与发行人部分客户存在重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其他利益安排。

  综上所述,巧巧影视、东辉博瑞对外转让的主要原因为避免与发行人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转让具有合理性,股权转让真实、有效,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特殊利益安排;东辉博瑞、博纳文化与发行人部分客户存在重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冬虽与其胞姐(二姐)之配偶从事相似业务,但因属于各自独立创业与经营,彼此之间不存在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系,上述近亲属公司并不属于于冬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与上述近亲属公司相互独立,历史沿革不存在交叉,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构成利益冲突的情形,该近亲属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其与发行人从事相似或相近的业务,并未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发行人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发行监管关于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并良好地履行了相关措施,能够有效避免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冬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书面承诺:

  1、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2、不利用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牟取属于发行人的商业机会;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其他关联方不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本人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

  4、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5、如果未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本着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

  6、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

  7、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日终止。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

  1根据委托发行合同相关条款,Distribution Workshop(HK)有权从影片境外发行收入中扣除15%作为发行佣金。

  报告期内,公司向杭州淘票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州淘票票”)支付的发行推广费主要系通过杭州淘票票运营的“淘票票”(一家第三方网络电影售票平台)进行网络票务平台宣传推广及票务合作产生的费用。

  2019年度,公司向阿里巴巴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北京”)支付的服务费主要系影片《烈火英雄》《决胜时刻》《追龙II》的联合发行服务费。公司向上海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里”)支付的服务费主要系影片《中国机长》的联合发行服务费。

  2020年度,公司向北京淘秀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主要系公司就影片《紧急救援》《热血合唱团》《长津湖》向其采购的微博、微信宣传推广服务费。

  2021年度,公司向上海三次元影业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系影片《长津湖》的制片统筹服务。公司向阿里北京及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文化”)支付的服务费主要系影片《长津湖》及《中国医生》的联合发行服务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类型的关联交易内容及占比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报告期内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类型的关联交易类型均为费用类交易,合计总额为29,076.83万元,占同期整体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合计金额的33.9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向杭州淘票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销售的票款及卖品收入,主要系影片观众通过“淘票票”网络票务平台购买公司旗下影院的电影票及卖品所产生的收入,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阿里北京、上海阿里、阿里文化提供的劳务主要系公司向其提供影片《烈火英雄》《决胜时刻》《追龙II》《中国机长》《长津湖》等的制片管理费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杭州淘票票、阿里北京、上海阿里存在既采购又销售的情况,具体交易内容区分如下表所示:

  ■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中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型的关联交易内容及占比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

  3、影视基金投资金额

  南昌博鑫影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发行人投资影片的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南昌博鑫影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7年4月即开展清退工作,因此报告期内并未向发行人进行影片投资。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

  注:

  1) Bona International Film Group Limited为本公司以前年度最终控股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上述贷款所获得的资金最终作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使用。

  2) 天津农垦博纳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爱麦克斯(上海)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于2012年签订《关于IMAX中国■影院系统购买和维护及商标许可的协议》,该协议约定由北京博纳国际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IMAX中国(香港)和/或IMAX中国及其继任者和受让方作出绝对和无条件的保证:该协议项下的所有付款、收款和额外款项一旦到期将由北京博纳国际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立刻全额支付,天津农垦博纳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所做的所有的该协议项下的商标义务由北京博纳国际影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担保尚未到期。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担保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其他关联交易

  (1)剧组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投影片的承制剧组(非发行人所控制)向发行人的关联方采购服务的关联交易内容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

  (2)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单位:万元

  ■

  (3)关联方影片投资相关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进行影片投资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3统计如下表所示:

  3以下统计金额仅含报告期内已上映并结算影片的相关款项。

  ① 发行人参投关联方主投主控影片

  单位:万元

  ■

  ②关联方参投发行人主投主控影片

  单位:万元

  ■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偶发性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

  注1:上海三次元影业有限公司因参投影片《夺冠》,向本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根据借款合同规定,上海三次元影业有限公司应在收到《夺冠》影片结算分配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或计息日起12个月内(以两者之间孰短者为准)向本公司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主体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夺冠》已于2020年9月25日院线上映。

  3、拆除红筹VIE架构中的股权收购

  在拆除红筹VIE架构的过程中,博纳有限分别收购了于冬、江中持有的北京博纳广告有限公司股权,以及于冬、于海持有的北京百川电影发行有限公司股权等事项。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境外上市架构的建立及拆除情况”之“(六)红筹VIE架构的拆除”。

  4、其他

  单位:万元

  ■

  公司原副总裁黄巍先生于2020年6月10日不幸逝世,公司支付的丧葬金等费用。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各项往来款的发生皆有其必要性、合理性,具体明细及其交易背景如下: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

  2、应付项目

  (下转A24版)

本版导读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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