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
审核通知的公告

2022-08-0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68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

  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请于2022年7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公司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7月29日中止本次交易审查。

  公司与中介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核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核申请,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交易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2-069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财务数据

  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同时向控股股东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进展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2022年7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本次交易相关核查和审计工作的推进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了阶段性的不利影响,2022年6月复工以来,标的公司在坚持日常防疫的同时正在加班加点恢复正常研发、生产活动。

  2、标的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标的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分布在全国多个省份及境外地区,受新冠疫情出现反复的影响,相关地区采取了居家办公、隔离、不接待外来访客等限制措施,标的公司、各中介机构等工作人员出行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各中介机构的核查、审计等工作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核查、审计相关工作的时间受到影响,无法按照原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证监发[2022]46号)的相关规定,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一个月,最多可以延期3次。

  本公司已于2022年6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本次申请在前次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到期后,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期再次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2年7月31日延期至2022年8月31日。

  三、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经营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评估报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具有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本次疫情对本次交易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和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抓紧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有序进行。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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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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