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完成
过户的公告

2022-08-0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2-08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完成

  过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可立克”)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自然人李东海所持有的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电子”、“标的公司”)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海光电子54.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海光电子控制权。

  上市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已按照《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东海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东海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李东海支付交易对价2,228.00万元。

  (二)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2 年 7 月29日,海光电子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及新的《营业执照》,海光电子10.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因此直接持有海光电子64.25%股权。

  二、本次交易标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交易各方将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确定过渡期损益事项;

  2、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协议涉及的其他约定及相关承诺;

  3、上市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程序,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因为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5、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在本次交易相关承诺的履行过程中,承诺各方无违反承诺的情形;

  6、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风险,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7、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8、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下,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顾问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顾问,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截至《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已具备实施条件;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已完成,公司已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了交易价款;本次重组的实施过程及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在本次交易相关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2-08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1,016,2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1%)的股东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不超过11,016,217股的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收到公司股东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鑫”)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鑫联鑫持有公司股份11,016,2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鑫联鑫拟减持数量总计不超过11,016,217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31%。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注】:赣州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正安县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除此变动之外,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东保持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鑫联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2-08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可立克”)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自然人李东海所持有的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电子”、“标的公司”)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海光电子54.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海光电子控制权。

  上市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现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过程中相关各方出具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

  ■

  ■

  注:上述承诺内容涉及的相关简称的含义详见《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释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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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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