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2-08-0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2-05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8);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分别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046、2022-054)。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7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本次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4.8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16.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09万元。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2,658,43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0,664,608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或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2-057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山精密,证券代码:002384)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7月28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及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将于2022年8月18日对外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

  3、公司目前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分析说明文件;

  2、公司控股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本版导读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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