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8-0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7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7日

  至2022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书面登记确认:

  1. 登记时间: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16:30前

  2. 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

  3. 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

  邮编:200949

  电话:021-56766307

  传真:021-56766338

  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二)参会注意事项

  1.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上海市健康码“随申码”和防疫行程卡“行程码”均为绿色,且持上海市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报告者,凭入口抗原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入会场,须全程佩戴口罩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2年7月21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并在解散清算后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企业治理水平,优化组织结构,董事会同意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工商登记完成并获得业务开展所需的经营资质后,将全面承接控股子公司相关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储双杰先生、邱成智先生、钱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宝钢包装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7)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2年7月21日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2018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年12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18年12月21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计划确定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认购股票期权,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以2018年12月24日为授予日,向107名激励对象授予1,347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19年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7.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87元/股调整为3.84元/股;同意根据《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胡爱民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邬善福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万份并同意以2019年11月29日为授予日,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74.4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

  10.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84元/股调整为3.76元/股,本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9元/股调整为5.31元/股;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中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保持20家对标企业不变(剔除2家补充2家);同意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刘晓勇、 刘蕊、彭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44万份,其中包括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刘蕊、彭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万份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刘晓勇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4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共计419万股股票已于2021年3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

  12.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6元/股调整为3.69元/股,本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1元/股调整为5.24元/股;同意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张毅、倪晖、朱洁炜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4.44万份(其中包括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张毅、倪晖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万份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朱洁炜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44万份)以及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项下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03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董事会依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鉴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所涉及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231,734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2年8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所涉及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426.1732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共计426.1732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此次注销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结论性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原因、数量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1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1月13日,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22年1月2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9名激励对象授予2,784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9.53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7.2022年8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

  根据《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应对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相关规定如下:

  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公司派息时,行权价格的调整方式为:P=P0-V,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故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P0-V=调整前的行权价格9.53元-每股的派息额0.12元=9.4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结论性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年1月13日,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22年1月2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9名激励对象授予2,784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9.53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22年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7.2022年8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邢世钦因离职原因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股票期权合计24万份由公司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6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此次注销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结论性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原因、数量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

  并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解散清算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宝钢制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宝钢制盖”),并在解散清算后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拟设立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宝山制盖分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分公司”),分公司工商登记完成并获得业务开展所需的经营资质后,将全面承接控股子公司相关职能。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解散清算公司控股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宝钢制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3079285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注册资本:9,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宝钢包装出资7,125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75%;英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相当于人民币2,375万元的美元出资,持股比例25%。

  5.企业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2幢

  6.法定代表人:谈五聪

  7.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9日

  8.经营范围:各种材质包装的盖子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工业设备租赁;与上述产品同类的商品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宝钢制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营业收入为4.416亿元,净利润0.005亿元,总资产4.391亿元,净资产1.051亿元。

  二、本次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宝山制盖分公司(暂定名)

  2.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其他基本情况待定,均以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相关工作及授权事项

  本次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依法成立清算委员会,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和负责人开展清算工作;本次设立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的有关设立事宜,包括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相关的申报手续。

  四、本次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并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布局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整体组织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整体业务发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解散清算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合并口径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宝钢制盖工商注销登记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申请获得业务开展所需的经营资质,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解散清算尚需该公司少数股东同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调整情况

  近日,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李永东先生、何太平先生、Edgar George Hotard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李永东先生、何太平先生、Edgar George Hotard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三位董事将继续履职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

  李永东先生、何太平先生、Edgar George Hotard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身为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资本运作、高质量发展和新业务拓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李永东先生、何太平先生、Edgar George Hotard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职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的杰出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储双杰先生、邱成智先生、钱卫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三位董事任职资格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履行选举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储双杰先生、邱成智先生、钱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附件简历:

  储双杰先生,出生于1964年12月,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储双杰先生曾任宝钢股份副总经理兼钢管条钢事业部总经理,宝钢股份副总经理(常务)、党委常委、盐城钢铁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兼梅钢公司董事长,梅山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宝武新材业中心总经理等职务。储双杰先生现任中国宝武工程科学家。储双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成智先生,出生于1957年8月,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邱成智先生曾任宝钢国贸总公司钢材公司经理,宝钢新加坡贸易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宝钢东南亚大区总代表,宝钢新加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邱成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卫东先生,出生于1966年6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钱卫东先生曾任宝信软件办公室湛江项目指挥部总指挥兼湛江分公司总经理,宝信软件(专务)副总经理兼工业4.0项目部总经理、湛江项目指挥部总指挥,宝信软件(专务)副总经理兼智能装备事业本部总经理、工业4.0项目部总经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专务)副总经理兼智慧制造研究中心总经理。钱卫东先生现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经理兼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和大数据中心主任。钱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补助情况

  统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于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累计各类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241.44万元。上述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

  注:1.各单项补助金额在20万(含)以下的,归类在其他项。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款项计入2022年度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本版导读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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