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4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2-08-0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38,22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80,398.4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64,288.8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5,316,109.56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2021年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2月3日出具中汇会验【2021】021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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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2月2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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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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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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