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3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2-08-0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2022年7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2年7月31日,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累计回购股份2,350,74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成交最高价为34.289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4.9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5,858,503.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9)。

  2.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实施完成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因此,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7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350,74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成交最高价为34.289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4.9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5,858,503.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本版导读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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