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3-039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3-04-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玉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黄建新、朱洁雯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15:00至2013年4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2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1,260,5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071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0,888,49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948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1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25%。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60,890,9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08%;362,3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47%;7,3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

  2.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60,888,3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92%;362,3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47%;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1%。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888,3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92%;362,3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47%;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1%。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60,888,3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92%;362,3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47%;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1%。

  5.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888,3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92%;362,3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47%;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1%。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982,0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73%;268,6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66%;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982,0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73%;268,6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66%;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982,0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73%;268,6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66%;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982,0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73%;268,6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66%;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化机新疆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982,0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73%;268,6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666%;1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

  1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888,3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92%;362,3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47%;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1%。

  1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888,3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92%;362,3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47%;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1%。

  1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888,3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92%;362,3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47%;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1%。

  1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60,888,335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92%;362,3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47%;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1%。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3月20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黄建新、朱洁雯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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