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30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本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3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长金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3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拟将募投项目“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9,428.03万元调减至2,928.03万元,并拟将项目建设期由二年延长至三年。调减的6,5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拟在原募投项目“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现有建设基础上,增加项目建设内容,并更名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16,499.04万元调增至22,999.04万元,项目建设期拟由二年延长至三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拟将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的建设期由二年延长至三年,同时对各产品的规划年产量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82元,共计募集资金72,427.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861.5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5,565.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药物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包含303.90万元应付未付款项。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将建设完成期限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具体情况

  1、本次“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延期及内部调整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充分考虑了各产品的市场容量、市场需求及公司现有产能,拟对“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建设内容进行内部调整,并延长建设期一年,项目内部调整情况如下:

  ■

  2、本次“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延期及内部调整的原因

  “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的投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公司生产能力,解决产能不足问题。

  受到新冠疫情、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晚于原规划时间。公司从市场需求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对“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内部优化调整。拟将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原产品多库酯钠的年产能由10吨扩大至110吨,将琥珀酸亚铁的年产能由10吨扩大至60吨,将叶酸从规划产能中移除,匹配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推广情况并满足市场对相关产品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过审慎考量,拟将该项目建设完成周期由2年延长至3年。

  (二)“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1、本次“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及调整情况

  “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由华纳药厂全资子公司天然药物实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将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9,428.03万元调整至2,928.03万元,同时延长建设期一年。

  2、本次“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原因

  “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原定于在天然药物的预留厂房,进行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受到疫情、产品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原定计划相比“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晚于原规划时间,因此将本项目建设周期由2年延长至3年。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以及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化药制剂产品功能和品类不断完善,产品销售规模不断增长,同步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以支持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中药制剂产品现有产能暂时可满足销售需求,充分考虑公司在化药制剂方面的优势,以及公司目前实际运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调减“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并将调减后金额全部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建设。调减募集资金后,公司将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或者其他方式满足本项目未来投资建设资金需求。

  (三)“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1、本次“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计划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扩大产品线建设及技改范围,增加无菌制剂生产线(吸入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和片剂生产线的建设,并将该项目名称变更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对该项目追加投资金额6,500万元,新增投资金额将来自于“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调减部分。变更后的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6,499.04万元调整至22,999.04万元。同时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拟延长建设周期一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变更及调整的原因

  “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变更系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审慎决策,结合市场需求及公司产品布局规划,在原“颗粒剂生产线、微丸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了“吸入溶液剂生产线、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冻干粉针剂生产线、片剂生产线”等建设内容。本次变更满足公司已通过或计划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参与集采对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产能规模等多方面要求,满足公司吸入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片剂等产品的规划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剂生产平台及产业链建设,同时充分发掘利用行业新装备成果,提高公司制剂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3、变更后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2)实施主体: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原“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的基础上,追加投资金额6,500万元,在公司预留厂房内新增吸入溶液剂生产线、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冻干粉针剂生产线、片剂生产线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工艺设计、净化装修、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组织GMP认证等。

  (4)项目建设规模

  “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化药制剂领域各类剂型,主要包括固体制剂、无菌制剂。项目完成实施后可形成每年固体制剂30亿袋/片的生产能力,无菌制剂6亿支的生产能力。

  (5)投资概算

  本项目系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基础上,追加投资,用于吸入溶液剂生产线、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冻干粉针剂生产线、片剂生产线的建设。经分项详细估算,项目原投资金额为35,000万元,本次追加投资6,500万元,合计总投资41,500万元,其中:追加建设投资5,600万元,追加铺底流动资金900万元。

  (6)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7)项目审批与环评

  本项目已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备案;有关环评手续正在申请过程中。

  4、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公司将对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他相关事项。

  四、风险因素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及延期事项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前景以及公司目前经营现状等综合因素做出。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仍然可能面临如国外同类产品降价带来的市场风险,国内部分设备不能满足产品高质量要求导致的配套设备风险,原料质量及供应量不稳定带来的原料风险,行业周期、疫情等原因导致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由于技术进步或者产品替代等原因引起市场需求发生改变而导致项目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风险。同时,由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及国家、地方政策等外部因素可能发生变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等风险。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自身需求、行业趋势和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募集资金使用的调整,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优化布局。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行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2-033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由于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已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4.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82元,共计募集资金72,427.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6,861.5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5,565.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药物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包含303.90万元应付未付款项。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

  注:1、待支付合同尾款为根据合同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该部分支出后续将通过一般账户进行支付;

  2、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性药物公司”)负责建设,目前手性药物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手性药物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工程建设,有效利用各方资源,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建设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故而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14.26万元(实际金额以根据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节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结项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即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事项。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审慎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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