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并
修改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2023-02-08 来源: 作者: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2月8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对象,并相应修改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此次调整销售对象的基金共2只,列表如下:

  二、修改内容要点

  上述基金将销售对象调整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单一机构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机构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销售对象的调整,自2023年2月8日起生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整销售对象等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此次对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招商安颐稳健1年封闭运作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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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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