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3-01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3-29 B011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少平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制度》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制度》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成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对战略委员会成员及审计委员会名称进行调整,调整后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组成明细如下:

  各委员中,王斌先生、王建军先生、卢万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其中王斌先生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的简历见附件。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宗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郭宗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电子信箱:zongpeng.guo@chnenergy.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田少平,男,回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大武口发电厂锅炉分场技术员、生产技术部专工,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助理;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机关党支部委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经营管理部副主任,机关党支部委员;2011年5月至2018年5月兼任银川新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任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8年5月2022年12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无。

  截止目前,田少平先生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46,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张华,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械维修部副主任、机械部代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正职待遇),国电石嘴山发电厂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国电石嘴山发电厂(国电宁夏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甘肃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慧企业办公室主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部主任等职务,现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2019年4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主任。

  截止目前,张华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李铁柱,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石嘴山发电厂热工分场检修工,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电控部专责,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筹建处工程部副主任、工程建设部副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国电石嘴山发电公司检修副总工程师兼国电石嘴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公司(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国能宁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主任。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社保中心)主任。

  截止目前,李铁柱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白 敏,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宁夏电力局建工处施工科技术员、建工处施工队副队长,宁夏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电气工地副主任、宁夏电力建安公司施工科副科长、实验中心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副总工程师,宁夏西部聚氯乙烯公司热电分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党总支部书记,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副主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公司热电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国电宁夏分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主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与工程管理部主任。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级业务经理。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级业务经理。

  截止目前,白敏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肖俊民,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至2004年2月在宁夏大坝发电厂先后担任热工分场计算机班专责、生产技术科计量专责、生产技术科热工兼计量专责、热工分场副主任、热工分场主任、支部书记,2004年2月至2009年5月担任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1年6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6月至2013年4月担任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经理、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3年4月至2015年3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巡察办公室)主任,2021年11月至2023年2月担任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肖俊民先生在控股股东单位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王 斌,男,1968年出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1989年7月至1994年10月,在陕西省定边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任农技员;1994年11月至1999年2月,在宁夏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1999年3月至2005年4月,在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5月至2010年8月,在宁夏众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9月至今,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社会职务:宁夏大学客座教授、会计硕士生导师,北方民族大学客座教授、会计硕士生导师,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截止目前,王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卢万明,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甘肃盐锅峡化工厂碱车间技术员、技术科科员、技术副科长、技术科长;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氯乙烯装置长;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公司项目办副主任、副总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在国电英力特煤基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项目部担任副经理;2013年3月至2019年9月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担任甲醇运行部副主任;2019年9月退休;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卢万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王建军,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律师,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8年11月至2018年8月先后在金天平律师事务所、合天金天平律师事务事务所、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任职,2018年9月2022年4月在北京浩天信和(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创始合伙人,2022年4月至今在北京浩天(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创始合伙人,2021年1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其他社会职务:银川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夏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一阿拉伯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截止目前,王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郭宗鹏,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公司律师,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7月进入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14年8月至2022年10月在公司证券部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22年10月至今在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工作。

  截止目前,郭宗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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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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