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3-077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山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10-13 B009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1.8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3年10月30日

  ● 回售期内“山鹰转债”停止转股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1.82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山鹰转债”。截至目前,“山鹰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山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山鹰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山鹰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山鹰转债”的票面利率分别是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山鹰转债”第五年的票面利率为2.0%,计息天数为332天(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0月18日),利息为1.82元/张,回售价格为101.82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山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山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0047”,转债简称为“山鹰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四)回售价格:101.8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山鹰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3年10月30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山鹰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山鹰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山鹰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山鹰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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