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标的项目一的进展为:公司与城投油砂矿公司签署了第一批次的《钻井工程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不含税1,096万元,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后续工作量城投油砂矿公司将根据开发进度分批确定、并另行签署合同,存在不确定性。
2.标的项目二的进展为:公司收到城投油砂矿公司转来的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项目招标入围结果通知,本公司排名第二。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中标承揽相应业务是否能增加公司当期及今后的盈利,受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9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与了关联方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城投油砂矿公司”)“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项目钻井工程(框架)项目”(本公告中简称“标的项目一”)的投标,并顺利中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关于参与关联方相关项目投标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经2023年10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近日参与了城投油砂矿公司“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项目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框架)项目”(本公告中简称“标的项目二”)的投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参与相关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标的项目一
近日,公司与城投油砂矿公司签署了第一批次的《钻井工程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项目钻井工程(框架);
2.实施区域:风城B区、风砂72断块;
3.工作量:预计直井13口、水平井1对,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单井交井工期:统一为10天,经甲方同意可分批交井的,按甲方同意的期限交井并考核;
5.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完成,单井钻井工期执行钻井工程方案工期要求,SAGD双水平井生产井单井钻井工期12天,SAGD双水平井注汽井单井钻井工期12天,直井单井钻井工期5天。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单井实际工期每超过合同单井考核工期一天,扣除违约金2000元/天。
6.承包方式:甲方提供表层套管、油层套管、技术套管、筛管、标节、各类转换短接、采油树,其余乙方包工包料。
7.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不含税暂定总价:金额1,096万元,本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9%,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按照新税率执行。
8.结算原则: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9.付款方式:
(1)一次支付:年底按照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资料上交并考核合格后的工作量结算,在开具发票后30日内办理结算,完成结算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工作量价款。
预留合同金额3%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三十日内予以付清。
(2)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乙方需在票据结算前,向甲方提供票据结算证明。
(二)标的项目二
2023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城投油砂矿公司转来的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风城B区油砂矿开发工程项目钻井井场与附属简易道路工程(框架)项目-入围结果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价格执行入围服务商投标报价,特殊情况除外。
2.入围有效期:自入围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合同签订期: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服务起止时间应不超出入围有效期,工作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签订,避免虚估。
项目对服务商资格、能力、经验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非实质性内容,合同签订单位应在明确具体内容和要求后签订合同。
4.合同签订前,由合同签订单位将拟签订合同的名称、相对人、金额信息发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单位在与服务商签订合同前,应完成上年服务商招标服务费的清理、催缴工作,不得与未完成缴纳的服务商签订新的合同。合同相对人(中标人)交纳招标服务费后,领取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后附的项目招标入围名单中本公司排名第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后续若能顺利实施,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利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