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116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117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1日以通讯结合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监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后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118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博合金”、“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7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30万张,期限6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49,122.6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950,877.36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8日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9日验证并出具了众会字(2022)第07698号验资报告。
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1月16日,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934.2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为29,805.87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生产经营
截至目前,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建成30万吨产能装置,根据募投项目投产进度及资金使用安排,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2,934.27万元,闲置资金29,805.87万元。为了满足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顺博合金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一期)40万吨再生铝项目(可转债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安徽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徽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用于顺博合金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一期)40万吨再生铝项目(可转债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预计 12 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728.00万元/年(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80%计算),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可转债募投项目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顺博合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有利于满足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119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14:30在重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16,639,7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48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26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14%。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16,480,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1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5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4%。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627,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023%;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9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16%;反对14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501%;反对14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94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54,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4093%;反对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54,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4093%;反对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554,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7%;反对8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4093%;反对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5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顺博合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