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27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2日以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小青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王素霞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魏美钟先生(召集人)、张文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素霞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魏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江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魏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魏江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魏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魏江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魏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魏江先生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敬意和感谢!
二、 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提名彭琳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接替魏江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彭琳明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琳明,男,1963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上海贝曼元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5月起至2023年4月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上海轱辘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3-03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4日
至2023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9:00-11:30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海兴电力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2月11日17:00 时前送达至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517-28032783
(四)邮件地址:office@hxgroup.com
(五)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35号
(六)邮编:310011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