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117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交通银行
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11-28 B039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32%,实际担保余额为33.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81%,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实际担保余额为29.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7.95%。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福建省分行”或“债权人”)在福州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者“债务人”)向交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融资额度1.5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3年3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总额不超过108.5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104.47亿元,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2023年3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该担保事项已于2023年3月23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武电商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60.45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担保额度13.49亿元,实际担保余额5.66亿元),剩余担保额度44.02亿元,本次担保1.50亿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7、8层,注册资本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珅。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单位:元

  注:上述2023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2023年11月24日,中武电商与交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666亿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0月07日止。同日,公司与交行福建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电商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保证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保证合同项下争议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保证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保证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及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32%,公司及控股子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3.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81%。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11月24日公司与交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2023年11月24日中武电商与交行福建省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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