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7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天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杨贤武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杨贤武先生工作调整,现指派夏先锋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先锋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10家。
夏先锋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天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开2023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同意聘任徐明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吴穹先生、徐明晓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吴穹先生、徐明晓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联系方式
吴穹先生、徐明晓女士联系方式:
电 话:0518-85153595
传 真:0518-85150105
电子邮箱:ydkg@grand-holding.cn
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八路4号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个人简历
吴穹先生,1985年1月出生,法学硕士。曾任职凯洛格(北京)管理咨询公司咨询顾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经理、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安全管理总部业务总监、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增长部法务高级总监等,现任职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运营增长部法务高级总监。吴穹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明晓女士,1992年11月出生,法学学士。曾任职宁波前程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经理等,现任职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经理。徐明晓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3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3名,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