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账户制的深耕与快进
【锐眼看市】
个人养老金账户制推进速度的缓慢说明后续存在着可以拓展的增量空间,更代表政策杠杆还有较为宽阔的撬动余地,首先就是要激励出更多的养老金融产品创新与丰富产品供给,同时增大与需求对接的服务差异化程度。
张锐
如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也实行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一支柱”、以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和个人养老金作为“第三支柱”的立体型社会保障制度。由于“第一支柱”所面临的财政供给压力较大且“第二支柱”覆盖面比较狭窄,近年来我国特别注重“第三支柱”的建设。截至目前试点刚满一年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承载着政策创新与民众养老的诸多期待,因此,其推进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针对这些问题,以更快的速度与更有效的方式寻求破解之道,成为社会共同的期盼。
最初的个人养老金完全是民众以自发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银行养老储蓄与商业养老保险两大部分,但无论是购买者动机还是产品功能,基本指向上都只是追求投资收益,且以短期为主,因此就谈不上起到覆盖养老生命周期与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最近几年,受到构建“第三支柱”政策加速出台的引导,市场上出现了养老理财产品、专属养老保险以及养老目标基金等全新阵容,各路养老金的驾驭机构与人马借助政策赋能展开充分竞争,使得“第三支柱”在体系上逐渐趋于健全与完善。
养老储蓄方面,自去年11月起,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依规在广州等四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特定养老储蓄试点,截至目前开发出的特定养老储蓄存款产品465只,储蓄规模达336亿元;养老理财方面,今年2月首批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问世至今,商业银行开发的养老金理财产品共计19只,累计购买金额近10亿元;养老保险方面,已经实施近5年的税延养老保险在今年9月并入个人养老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规模超过81亿元,对应的产品数量95只;养老基金方面,过去一年中公募基金新成立的个人养老基金产品达171只,管理规模合计近700亿元。
从供给端看,可供个人养老金账户选择的产品数量的确不少,但结构性问题却异常突出。一方面,储蓄存款和商业保险构成的固收类产品约占75%,权益类产品约占25%,同时养老理财产品中固收类产品高达79%,由此导致养老产品结构单一,同质化比较严重;另一方面,大量养老保险产品和养老理财产品未能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产品清单,其中具备资质的11家理财公司只有5家发行了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则有更多的成员还在场外静候,由此限制了产品多样化的空间;与此同时,个人养老理财与养老基金的市场体量较小,前者产品总价值不到整个养老理财市场规模的1%,后者资产净值超1亿元的产品占比不到一成,规模效应与驾驭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
产品收益功能弱化同样是供给端被诟病的话题。截至目前,个人养老理财产品虽总体录得了正收益,但收益率超过3%的产品占比只有21%,绝大多数低于产品基准收益率;特别是个人养老基金几乎全线发生重度亏损,近九成产品自成立以来收益告负,偏股混合基金平均亏损幅度更是超过10%,受到影响,平均年化收益率仅为0.85%的个人养老金基金被银行同期利率远远甩在了后面,这种状况更容易强化个人养老产品供给的权益类倾向,从而进一步抑制产品创新的多样性。
再看需求端。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4030万人,账户投入资金人数1000万左右,投入的资金总量约200亿元。对比全国基本养老保险10.6亿人的参保人数,参与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的占比仅有0.4%,同时账户缴费人数也仅占账户开立人数的25.8%,账户人均缴存额更是与1.2万元的年度缴费上限相距甚远。看得出,开户并不十分踊跃、缴费并不非常积极、缴存比例占比不高成为了目前个人养老金账户制的基本画像。
之所以出现个人养老金账户推进弱于预期的格局,原因除了产品供给不充分且供求错位以外,首先是民众对个人养老金认知高度有限以及参与意识不强所致。对于未开始养老规划的原因,《中国居民养老财富管理发展报告(2023)》调查结果显示,78%的Z世代(低于35岁)受访者表示“还年轻,不着急”,而且强调自己没时间去了解,也缺乏了解渠道与相关知识,虽然存在不少“有规划但暂未实施”的被访者,但接近半数给出的原因是“目前养老金融产品收益率偏低,不能满足自己的养老财富规划”或“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养老金融产品”。
相当数量的人群被挡在政策门槛之外成为个人养老金账户难以快速做大的重大约束因素。一方面,按照规定,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许多灵活就业人员恰恰没有购买基本养老保险,而且近几年不少失业人员还退出了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也失去了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资格;另一方面,按照5000元/月的个税起征点,国内只有7500万人月收入符合购买个人养老金的免税要求,税免惠及人群相当受限的同时,大量中低收入者根本不能享受到政策红利,心理上很自然地形成了自动放弃机制。
退一步而言,即便是对于那些能够受益于每年1.2万元免税政策的人群而言,税收的激励不充分也会直接抑制不少人参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积极性。个人养老金缴费环节免个税,投资收益环节也不交税,但提取环节需补税,等于说是推迟了个税缴纳,也就相当于没有节税;还有就是,假设30岁起开始向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60岁退休时领取,其间投资收益率3%左右,领取时账户余额约55万元,按计发月数139个月计算,每个月可领取4000元,扣除3%的个税后,到手3800元左右,对应于30年后的通胀水平,3800元的货币价值或者购买力能有多大不言自明。
一定意义上而言,个人养老金账户制推进速度的缓慢说明后续存在着可以拓展的增量空间,更代表政策杠杆还有较为宽阔的撬动余地,首先就是要激励出更多的养老金融产品创新与丰富产品供给,同时增大与需求对接的服务差异化程度。除了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层次开发出覆盖不同生命周期的养老产品外,也要创建出可以体现不同风险梯度与收益的产品线,同时金融机构更需探索养老金融产品与健康、长期照护等服务相衔接的多元配给形式,在此基础上搭建产品与产业相结合的生态模式,创造出更为饱满的增值服务。
尽可能快速地做大个人养老账户规模既是政策目标之所需,也是不断放大成果示范效应之必然。一方面可以优化税免激励机制,个人养老金账户参与人不仅缴费与投资环节免税,领取环节可降低缴税率或者全部免税,至少可以考虑降低低收入人群的领取环节缴税比例;另一方面,可以发行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对弱势群体购买基本养老保险的贷款贴息支持,并用同样的方法引导其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再者,支持将“第二支柱”账户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支柱”并转换成个人养老金,同时鼓励将年金中对应的个人税优部分(领取时25%可免税)迁移运用于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
针对参与人对个人养老产品投资收益变得愈来愈敏感的现实,同时深刻反思权益类产品大幅度与大面积亏损的教训,非常迫切地需要构建出养老金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关系,为此必须优化企业IPO的数量结构,加大上市与申报上市企业的违规处罚力度,提升上市公司的退出强度,让更多的优质企业与养老金形成价值对接与发展共振;另外,基于养老资金长期性、安全性的特征,可适当拉长对产品、机构投资业绩的考核周期,同时适当放松对个人养老金的投资范围限制,提高权益类产品的投资比例。
全方位跟进与加强个人养老金金融教育与知识普及应视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程。一方面,在出台有关个人养老金引导政策文件的基础上,政府有关部门可设计出养老投教的主要参考内容和标准,金融机构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起面向整个社会的养老投教合作机制,并积极培养复合型养老金融服务人才,打造综合性养老投资顾问队伍,在距离民众最近“一公里”的营业场所进行养老投资教育的同时,更应直接深入到企业单位以及公共服务组织线下开展投教活动,媒体、网络、行业协会等渠道也应主动与政府对接,通过多扇窗口释放出丰富而饱满的养老投资知识能量。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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