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359,139股。
2、限售股份持有人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持有的6,400,000股限售股份于2008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该质押股份解除锁定之后仍然处于冻结状态。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2月1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3股对价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 年10 月25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11月15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9,359,139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27.11%、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6.85%和公司股份总数的5.47%;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赵方平 | 2,951,492 | 2,951,492 | 8.55% | 2.16% | 1.73% |
2 | 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 | 6,407,647 | 6,407,647 | 18.56% | 4.69% | 3.75% |
| 合计 | 9,359,139 | 9,359,139 | 27.11% | 6.85% | 5.47% |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赵方平 | 1、承诺其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霞客环保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 履行完毕 |
2、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 履行承诺 |
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 | 1、承诺其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霞客环保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 履行完毕 |
2、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 履行承诺 |
四、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407,647 |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28,113,515 | 25,162,023 |
5.境外法人持股 |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7.内部职工股 | | |
8.高管股份 | | |
9.投资者配售股份 | | |
10.其它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34,521,162 | 25,162,023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36,566,838 | 145,925,97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36,566,838 | 145,925,977 |
三、股份总数 | 171,088,000 | 171,088,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国盛证券的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霞客环保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至霞客环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36个月之日(即2008年11月14日),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赵方平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的限售承诺属于部分履行完毕,该等履行承诺完毕的限售股份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08年12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
3、限售股份持有人江阴市伊马机电有限公司持有的6,400,000股限售股份于2008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该质押股份解除锁定之后仍然处于冻结状态。
4、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触及其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