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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8,000,000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8元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600,000元(含税);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分红转增派息前公司总股本为188,000,000 股,分红转增派息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5,6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5月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09年5月8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09年5月8日。
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9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09年5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次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于2009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本次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所产生的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
4、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过程中,出现计算结果不足一股时,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五、本次转增可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09年5月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转增前 本次转增(股) 转增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670,479 45.57% 17,134,096 102,804,575 45.5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
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80,360,000 42.74% 16,072,000 96,432,000 42.74%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高管股份 5,310,479 2.83% 1,062,096 6,372,575 2.8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329,521 54.43% 20,465,904 122,795,425 54.43%
三、股份合计 188,000,000 100.00% 37,600,000 225,600,000 100.00%
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225,600,000 股计算,200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05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马鞍山市慈湖化工路
咨询联系人:高海军、姚妮娜
咨询电话:0555-3506900
传真:0555-3503233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