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ST钛白 公告编号:2009-4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09年9月24日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9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09年9月25日起到2010年3月24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ST钛白 公告编号:2009-4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9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09年9月24日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9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09年9月25日起到2010年3月24日止。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145 公司简称:ST钛白 公告编号:2009-4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9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1,443.38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2007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07年10 月 日29起到2008年4月28日止。公司已于2008年4月28日将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8年9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08年9月 日22起到2009年3月21日止。公司已于2009年3月20日将3,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9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09年3月24日起到2009年9月23日止。
自 2008 年底至2009年7月初,公司生产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给公司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2009年7月,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的内外环境已具备了恢复生产的条件,同意公司在2009 年7 月下旬恢复生产。而恢复生产急需一定的启动资金。为此,公司董事会于 2009 年7 月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建化纤钛白粉生产线项目"对应的4,75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09年8月12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6 个月的期限已到,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内容(2009-33号公告),由于同意将4,75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当时募集资金只剩余21,145,682元可以补充,尚有差额26,354,318元,因此该3000万元借用募集资金到期后,只需归还3,645,682元(30,000,000-26,354,318),公司已按承诺于2009年9 月22 日将3,645,682元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09年9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帐户余额为3,948,316.28元。
公司一条生产线自2009年7月中下旬恢复生产,目前生产状况良好,但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依然十分紧张。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借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凝、蔡林清、刘钊、王稳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由于公司一条生产线自2009年7月中下旬才恢复生产,虽然目前生产状况良好,但流动资金依然十分紧张。在此情形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计划使用的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计划使用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为390万元,期限为6个月。
本公司监事会经过审查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由于公司一条生产线自2009年7月中下旬才恢复生产,虽然目前生产状况良好,但流动资金依然十分紧张。在此情形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计划使用的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计划使用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核查后,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
1、该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该议案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3、该议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90万元,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
4、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综上所述,保荐人认为中核钛白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审核意见》
3、《保荐人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