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65,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9月29日。
3、本次限售股份股改限售承诺已于2007年3月13日(含该日)到期,因未及时完成证券账户的登记工作不能流通。公司再次提示还未办理完成证券账户登记的股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便维护自身权利。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2006年3月6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3月14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
1 | 西安三维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的最低承诺,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 严格履行 |
2 | 陕西医药大厦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9月2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65,9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
1 | 西安三维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34,320 | 34,320 | 0.061% | 0.016% | 0.013% | 0 |
2 | 陕西医药大厦 | 17,160 | 17,160 | 0.030% | 0.008% | 0.006% | 0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214,500 | 214,500 | 0.379% | 0.100% | 0.079% | 0 |
合 计 | 265,980 | 265,980 | 0.470% | 0.124% | 0.098% | 0 |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 | |
1、国家持股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56,593,241 | 20.93% | -265,980 | 56,327,261 | 20.84%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5、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6、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7、内部职工股 | | | | | |
8、高管股份 | 25,363 | 0.01% | 0 | 25,363 | 0.01% |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56,618,604 | 20.94% | -265,980 | 56,352,624 | 20.84%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3,728,468 | 79.06% | 265,980 | 213,994,448 | 79.16%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4.其他 | | | |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13,728,468 | 79.06% | 265,980 | 213,994,448 | 79.16% |
三、股份总数 | 270,347,072 | 100.00% | 0 | 270,347,072 | 100.00% |
2、有限售条件股份情况说明
本次变动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6,352,624股,其中:(1)25,363股为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股份;(2)51,805,158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股份,股改限售承诺期到2011年3月14日;(3)4,522,103股的股改限售承诺期均已到期,但因未完成证券账户的补登记工作不能流通的股份。
公司再次提示还未办理证券账户登记的股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便维护自身权利。
联系部门: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及传真:029-87481871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103号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 |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 |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
第1次 | 2007年3月9日 | 6 | 2,434,033 | 0.900% |
第2次 | 2007年9月14日 | 17 | 5,808,877 | 2.149% |
第3次 | 2008年3月12日 | 6 | 302,016 | 0.112% |
第4次 | 2008年9月11日 | 3 | 51,480 | 0.019% |
第5次 | 2009年3月13日 | 4 | 137,280 | 0.051% |
合计 | 36 | 8,733,686 | 3.231%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公司解除股份限售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西安民生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不适用(公司第一大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所持的51,805,158股的股改限售承诺期到2011年3月14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