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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9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临2009-03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500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1月30日。

一、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109号)核准,公司于2006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50万股,并于2006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为8,630万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08]291号)核准,公司于2008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62.50万股,该部分股票于2008年4月2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12,192.50万股。

3、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9年6月8日以总股本12,19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每10股实际派现金红利0.0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4,385万股。

4、截至2009年11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24,385万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为6,500万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90.58%、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37.77%和公司股份总数的26.66%。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万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万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备注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6,1005,70079.4333.1223.38所持的5700万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
车轼80080011.154.653.28现任公司董事长,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于克兴0.045高管锁定股
赵玉山276高管锁定股
 合计7,176.0456,50090.5837.7726.66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情况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自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持有该公司的股份,也不接受该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车轼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增加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61,000,000 57,000,0004,000,0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8,000,000 8,000,00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2,760,450  2,760,450
9.投资者配售股份    
10.其它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71,760,450 65,000,0006,760,45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172,089,55065,000,000 237,089,55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72,089,55065,000,000 237,089,550
三、股份总数243,850,000  243,850,000

五、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车轼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未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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